2020年宝应县安宜镇所属单位编外用工招聘简章
宝应县安宜镇所属单位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网格员、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要求
1、宝应县户籍;
2、遵守国家法津、法规,诚信正派,无违法违纪违规等不良行为;
3、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18周岁及以上,40周岁及以下(1979年9月17日至2002年9月24日期间出生);
4、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简介表》中各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5、认可岗位特性,能够适应工作运转需要。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精神、奉献意识,服从组织安排;
6、有下列情形者不得报考: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尚未解除违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者、受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者,涉嫌违法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者,因工作表现不良被原工作单位辞退者,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它情形。
二、招聘岗位条件简介表
用工单位 | 岗位名称 | 开考 比例 |
招聘 人数 |
招聘条件 | 工资福利 | |||
学历 | 专业 | 性别 | 备注 | |||||
镇社区 | 社区网格员 | 3∶1 | 2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男性 | 需提供3年以上社保缴费凭证 | 年综合收入 不低于4.5万元; 缴纳五险一金 |
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 工作人员 | 3∶1 | 4 | 高中(中专)及以上 | 不限 | 男性 | 退伍军人优先录用(总成绩加2分) |
三、招聘方式及流程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布招聘事项组织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及时间
考试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者需携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毕业证书和应聘职位需要的其他证件,以上所有证件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份,填写《报名表》、疫情防控承诺书(见附件1、2),提供1张近期2寸免冠彩照、电子照片。
报名时间:
2020年9月17日-9月24日(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
宝应县委党校一楼西第二教室(宝应县叶挺西路73号)
上午:8:30-11:30 下午3:00-6:00
2、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在报名表(见附件1)中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并粘贴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提供电子照片,电子照片与证件照片要一致;
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及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考试资格乃至聘用资格等;
(2)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弄清具体规定,遵循相关要求,准确选报岗位;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招聘岗位条件简介表》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4)开考比例为3︰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规定的程序、办法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
(二)笔试: 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组织笔试。
(三)面试人选确定
笔试结束后,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需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不领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实施前2天,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按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入围面试对象。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计分。
(五)体检
按笔试成绩、面试总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同一岗位最后入围者出现同分情况以笔试成绩优秀者优先。若退伍军人报考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岗位优先录用,即总成绩加2分。
(六)考察、公示:
1、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我单位参照招录有关考察(政审)规定组织实施;
2、拟聘人员需提交所在辖区派出所无犯罪记录证明等材料;
3、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等招聘程序,确定拟聘人选。宝应县安宜镇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天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4、在职报考人员在正式聘用前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与原单位的劳动关系,届时没有如期办结视为自动放弃;
5、其他:对应聘材料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对由于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参加各阶段应聘程序者,视同放弃处理。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相应岗位缺额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教材,不组织、也不指定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笔试、面试、体检的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报名时所填联系方式的畅通,因应聘者个人原因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管理及相关待遇
1、所有聘用人员服务年限不得少于3年,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主择业。
2、薪酬待遇:工资不低于本县最低工资,详见《招聘岗位条件简介表》。
五、本简章由安宜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4-88222159
安宜镇人民政府
2020年9月17日
附件:
信息来源:http://baoying.yangzhou.gov.cn/byayz/tzgg/202009/75285f4ba87e4c4e9d1808dd23cffbc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