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区龙凤街道办事处招聘雇员的公告
为充实本单位统计工作队伍,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雇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范围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岗位:管理辅助类/执法辅助类雇员1名。主要承担辖内的国家统计调查和普查、地方统计调查等工作任务及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2)大专以上学历,年龄限40周岁以下(1979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3)专业条件:统计学、会计学、审计学、经济学、经济统计学、计算机;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以上岗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有参加“法轮功”或其他邪教组织经历的;
(4)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从2020年9月28日至2020年9月30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6:30。
3、报名地点和联系电话:龙凤街道人事部门(工业大道北60号三楼301室),电话:84305036。
4、报名要求:报考者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位)证书、学历学位鉴定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驾驶证等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原件在校验后退还本人)。填写《龙凤街招聘雇员报名表》,并提交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
5、资格审查:应聘者通过资格审查方能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提交的材料必须与报名时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之处,取消考试资格。
(二)考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测试综合业务知识。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按笔试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未能达到上述比例的,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入面试。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分数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检。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
(三)体检。按岗位招聘人数和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遇体检不合格者,由单位决定是否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体检费用由考生自己承担。
(四)考核与录用。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计划生育情况等,并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期间因劳动者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可根据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按照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广州市海珠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对于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选,按照雇员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三、待遇与管理
待遇标准按区、街雇员管理有关文件执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四、其他要求
(一)所有考生须在粤省事小程序中注册“粤康码”,并在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态、来粤方式等情况。
(二)笔试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旅居史或疑似新冠肺炎症状的考生,必须提供考前7天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同时凭有效身份证原件、“粤康码”及《承诺书》(见附件2)参加笔试。上述材料不齐者不得进入考场。
(三)正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治疗、集中隔离观察期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确定为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或诊断为疑似/确诊新冠肺炎病例、或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的考生,或“粤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度等不具备考试条件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四)考生应自备医用口罩,期间必须全程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未尽事宜按我街有关规定执行,本公告由龙凤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龙凤街道办事处
2020年9月23日
文章来源:http://www.haizhu.gov.cn/hzdt/tzgg/zpxx/content/post_65547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