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越秀区光塔街2020年公开招聘街道统计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队伍建设,夯实基层统计力量,根据《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越秀区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队伍建设实施细则的通知》(越府办〔2020〕9号),向社会公开招聘街道统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和范围
(一)招聘人数
2020年越秀区光塔街公开招聘街道统计员2名。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工作职责
(一)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广东省统计管理条例》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二)执行国家和地方统计调查制度方法和统计标准,协助上级政府统计部门做好有关统计调查工作。
(三)对本街道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
(四)组织企事业单位依法开展统计工作。
(五)组织本辖区统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六)完成街道安排的其它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感强,热爱基层统计工作。
(二)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具备会计相关专业知识。
(四)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1985年9月20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及文字表达撰写能力,有一定的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能熟练使用一些办公应用软件;
(六)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有参加“法轮功”或其他邪教组织经历的;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优先聘用:
1.会计和财经专业毕业;
2.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或以上的;
3.在基层统计部门从事统计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2020年9月25日至9月30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
1.报名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朝天路57号4楼(光塔街社区发展办公室)。
2.报名方法:
(1)填写报名表。
(2)提交身份证、户口簿、计生证明、学历学位证、相关职称证书的复印件(带原件查验)、无犯罪记录证明(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所提交复印件不予退回。
(3)考生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
(二)笔试
笔试主要测评基本能力。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1.面试对象。在笔试考生中,根据考生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未达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2.面试组织。面试由现场交流和答题两部分组成,主要考核应试者专业水平及个人综合素质等。面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4.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及面试成绩按3:7比例计算综合成绩。以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四)体检
1.面试结束后,从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的考生中,根据招聘岗位人数,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2.通知并组织体检对象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的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3.体检结果由街道办事处领取,并通知体检对象的体检结果。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到体检结果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街道办事处提出复检申请,并在指定的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
4.对于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可从考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的其他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
5.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五)公示和聘用
1.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街道办事处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越秀区信息网公布(网址:http://www.yuexiu.gov.cn/)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由街道办事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3.拟聘用人员本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或在接到聘用通知5个工作日内未能配合办理好相关聘用手续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可从未被聘用的、考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的考生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
五、工资待遇
街道统计员工资待遇按广州市统计基层编外人员薪酬标准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报考条件的方可报考。
(二)身份证是考生参加面试、体检等环节的重要证件,考生参加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
(三)通讯设备和摄影器材等影响考试公正的物品不能带入考场。
(四)本公告由广州市越秀区光塔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81873099;联系人:吴先生。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
广州市越秀区光塔街道办事处
2020年9月22日
文章来源:http://www.yuexiu.gov.cn/yxdt/tzgg/content/post_655301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