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上半年清远市清新区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体检时间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0年上半年清远市清新区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试工作已经完成。现将体检时间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集中时间、集中地点
将入围体检考生分为A、B、C三组(详见附件),其中A、B组考生的体检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星期四),C组考生的体检时间为2020年9月25日(星期五)。
请入围体检的考生,于体检当天上午7:45前,携带准考证、身份证以及与《报名表》同版的免冠彩照一张,准时到清远市清新区卫生健康局(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府前路28号)3楼309小会议室报到,逾时未到者视作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处理。
二、体检注意事项
1.没有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体检。遗失身份证的考生,必须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审核无误经同意后方可参加体检。
2.考生随身携带的所有通讯工具必须关闭并交清远市清新区卫生健康局工作人员集中保管,凡在体检期间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的考生,按违反纪律作取消体检资格处理。
3.若考生自动放弃某一体检项目,按体检不合格处理。
4.考生到指定地点报到后至体检结束前,不得携带和使用与体检无关的物品,体检结果公布前不得向同为参加体检的本组以外的人员透露体检序号和体检医院信息,违者取消体检资格或聘用资格。
5.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6.考生在体检前禁食8-12小时。为确保化验结果准确,考生尿检时应接取中段尿液。如女性考生恰遇月经期间,请告知医护人员,并由医护人员确定部分体检项目是当天体检还是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以及哺乳期的考生,请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可暂不做X光检查,但要听从医生的意见确定体检项目(例如:试纸检验)。
7.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考生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当天提出复检申请。复检须于接到复检电话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进行,逾期视作放弃复检处理。体检后电话0763-5819923拨通了但已体检者未接听,事后又不回复的,视同入围体检考生已接到体检结论通知并知晓本人体检不合格并放弃复检资格。
但是,对视力、血压、心电图等可即时给出结论的体检项目,考生有疑问的应当场提出申请并进行复检;当天体检结束后,不再安排复检。
8.无特殊情况,体检考生不得中途擅自离开体检医院。在确认所有项目都检查完毕并无异议后,将抽签号牌交给清远市清新区卫生健康局工作人员,得到同意后方可离开。
9.体检前请注意休息,均衡饮食,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10.每名考生须备体检费317元(现金),届时由体检医院统一收取(注意保存好票据)。
11.如出现人员递补,将电话另行通知,其体检要求按上面的条款执行。请面试成绩合格但未进入体检的考生留意电话通知(电话:0763-5819923)。
三、其他
1.按照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体检需要提供相关资料,请考生在粤省事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来粤方式等情况。进入体检集中地等有关场所,均应主动出示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接受体温检测,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如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不得参加体检。拒绝执行疫情防控部门有关规定的,终止体检资格。
2.请入围体检的考生准备好政审材料和计生证明,于2020年9月30日前交到清远市清新区卫生健康局人事股(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府前路28号209室),逾期无法提交者须书面申请延期提交,否则视同放弃聘用资格。
政审材料要求:由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计生证明要求:户籍所在地镇(街道办)计生部门出具无违反计生政策证明。
3.请入围体检的考生确定自己的人事档案保存机构,体检合格后,于2020年9月30日前携带身份证到清远市清新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玄真路10号3楼)办理《调档函》,将档案调至清远市清新区人才智力市场(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玄真路10号1楼)。
附件:2020年上半年清远市清新区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体检分组及体检时间安排 .xls
清远市清新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9月22日
文章来源:http://www.qingxin.gov.cn/zfxxgk/xxgk/zfxxgkml/qt/tzgg/content/post_128549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