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招聘雇员通告
根据中山市机关雇员管理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我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雇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以上学历,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在资格审核时出具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备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具体见招聘雇员岗位表)。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或在处分期内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统一在中山市雇员招聘管理系统报名(网址:http://www.gdzs.lss.gov.cn:8011/ggfwweb/jgguksgrlogin.do?doMethod=JggyksGrGo)。
(二)报名时间:2020年9月25日至2020年9月27日。
(三)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考通告,清楚具体岗位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通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注册登录中山市雇员招聘管理系统,填写个人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保存成功后选择适合的岗位报名。
(四)现场资格审核
考生自行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等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现场领取由我单位出具的《报名成功通知书》。
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20年9月28日至2020年9月30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现场资格审核地点:中山市东区松苑路1号市纪委监委大楼5楼506室。
三、考试
本次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考生可直接进入面试。
(一)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不指定考试用书。
笔试时间:2020年10月11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视报考人数确定(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结束后,统一组织阅卷,并视笔试情况划定笔试入围分数线。
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二)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按招聘岗位拟雇用人数1:3的面试比例及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本科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考生的面试人选。参加笔试入围考生人数少于1:3比例的,按笔试入围人数确定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结束后,依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同一岗位考生成绩相同的,另行安排复试。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四、体检、考察和公示
体检按照《中山市机关雇员雇用体检标准》执行,考察按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合格者将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5日。
五、雇用
考生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后,择优雇用。
本通告由我单位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60-88331422。
中共中山市纪委
2020年9月21日
文章来源:http://125.92.248.12:8011/Recruitment/seeDetail.action?publishInfo.id=05BEA855BEFB4F7EBF6F52BF9CDECE01&websiteTitle.id=402898c850f5dd590150f5e27b51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