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江高镇政府工作需要,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一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人数及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52名,工作岗位详见附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年满18周岁;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5.用人部门根据实际用人需要提出的相关要求;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合同制员工岗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有参加“法轮功”或其他邪教组织经历的;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个人征信严重失信的;曾参加江高镇政府雇员或合同制员工招聘,进入面试或被录取,在收到通知后三日内未书面表示放弃,其后才提出放弃或不到岗工作的;被聘为江高镇政府雇员或合同制员工后,工作未满一年便主动辞职,或未按规定提前30天办理辞职手续而私自离岗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年龄、学历、学位和证书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9月30日。
三、工资待遇
按《江高镇雇员、合同制员工工资调整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3日至2020年10月19日。
(二)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报名邮箱jgrenshizhaopin@126.com);
2.现场报名:报考者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到江高镇
政府组织办公室212室填写《江高镇政府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三)联系人:江先生 联系电话:020-37322916。
五、报名要求
(一)网上报考者自行上网(白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by.gov.cn/)下载《江高镇政府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填写后发送到邮箱jgrenshizhaopin@126.com(报名表保存名称为:本人姓名+报考岗位名称)。
(二)按照附件2《江高镇政府合同制员工岗位需求表》中的“招聘岗位”完整规范填写岗位名称;报考人员所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报名成功后不得更改;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并列入人力资源工作不诚信名单。
(三)资格初审合格后,将以短信形式通知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以短信通知为准,请报考人员保持手机通畅。
六、考试形式和内容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初定于10月下旬在江高镇政府四楼会议室或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江高校区)进行笔试(笔试地点根据报名人数确定)。对于经资格审核后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将会以短信形式发送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及要求;
2.开考比例:本次开考比例为1:2,若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人数,则相应减少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3.笔试内容:通过第三方机构购买试题,主要考行政法律法规、廉政教育、职业道德、沟通技巧、公共基础知识等;
4.笔试形式:闭卷考试,时间为60分钟。开考后迟到30分钟及以上的不得入场。开考30分钟后才可交卷离场。由江高镇组织办、纪委办和用人部门工作人员负责监考工作;
5.笔试成绩:笔试满分为100分。
(二)面试。
考官由用人部门3人(部门负责人及其他在编人员)、组织办干部1人和纪检监察室干部1人组成,按招聘职位人数1:2的比例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人数不足时可按实际人数确认)。面试主要测评应试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等基本情况,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三)成绩: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由高到低依次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政审人选。
七、体检、政审和聘用
(一)按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依总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对象。如出现总成绩相同,符合优先考虑条件的人员优先,如无符合优先考虑条件的人员,则以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应聘者需在规定时间内到江高镇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并出具体检报告,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如不按要求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照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二)体检通过后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户籍所在村(居)出具的政审材料,无法按时提供或提供资料不符合规定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根据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三)经镇党委同意,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在白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如未收到影响聘用的异议,则通知拟聘人员到岗上班。
(四)未经江高镇政府同意,被聘用人员在接到到岗通知后不按时到岗上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八、补录
本次考试成绩保留一年,若上述岗位在一年内出现空缺,用人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本次招聘落选人员中按规定补录。
江高镇组织办公室
2020年10月13日
文章来源:http://www.by.gov.cn/ywdt/tzgg/content/post_683524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