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评弹艺术传习所(上海评弹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上海评弹艺术传习所(上海评弹团)是隶属于上海戏曲艺术中心的事业单位,主要承担苏州评弹书目的创作和演出。现因业务发展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和《关于深化简政放权优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试行)》(沪人社规〔2017〕6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人员:
一、 招聘岗位及职数
1、演员,4名(专技岗位)
2、演奏员(琵琶、阮),1名(专技岗位)
二、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一)演员
1、岗位职责:
根据每年考核要求,完成演出指标;根据演出安排,学习传承评弹书(节)目,参加各类文化艺术活动和比赛。
2、任职要求:
30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评弹表演及相关专业;一年以上演出经验;认同上海评弹团价值观念和艺术风格;具有良好的专业能力和艺术素养,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二)演奏员(琵琶、阮)
1、岗位职责:
根据每年考核要求,完成演出指标;根据演出安排,学习传承评弹书(节)目,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任务等。
2、任职要求:
25周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戏曲音乐及相关专业;一年以上演出经验;认同上海评弹团价值观念和艺术风格;具有良好的专业能力和艺术素养,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以上岗位应聘者如为外省市社会人员者,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紧缺急需人才除外),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3日。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1月3日24:00时止。
2.报名方法: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请关注“文化人才在线”微信公众号(点击“招聘考试”菜单栏,选择“事业单位招考”进入报名系统)。
应聘人员需在报名时提供本人下列材料(电子版):
①身份证(正反面);
②报名照
③上海市居住证(外省市户籍报名人员);
④最高学历(学位)证明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PDF版,详见“学信网”);
⑤所报岗位应聘要求中注明的专业技能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或其它相关材料。
未按上述要求在报名时一次性提交全部报名材料的,招聘单位有权作无效报名处理。
应聘人员应根据自身情况,对照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专业要求选报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特别告知: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报考岗位的应聘条件,如对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咨询确认。如不符合报考条件而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对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和上传的电子照片与个人证书等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从而骗取报名考试资格的,将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二)资格审查
我团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收到的报名信息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审核结果将通过原报名渠道告知。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可进入业务考核环节。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进入业务考核环节。
(三)业务考核
考生须提交身份证、居住证(外省市户籍报名人员)及相关证书的原件供查验。考核内容主要为专业知识、现场曲目弹唱或演奏、自选书目弹唱或演奏等,根据评分及岗位需要情况择优录取。
(四)身体检查
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由候选人自行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如有考生放弃录用或体检不合格的,本单位有权决定是否按总成绩排序顺延增补其他录用体检人选。
(五)考察
由我团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如有考生考察不合格,本单位有权决定是否按总成绩排序顺延增补其他体检与考察人选。
(六)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邮箱:resume@eastjob.cn
联系电话:021-62817169
监督电话:64376679
上海评弹艺术传习所(上海评弹团)
2020年10月19日
信息来源:http://rsj.sh.gov.cn/tzpgg_17408/20201019/t0035_13948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