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农业农村局公开招聘1名政府购买服务用工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盐城市农业农村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政府购买服务用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
盐城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通用类专业技术岗位,从事信访接待、文字录入等工作,人员性质为政府购买服务用工。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团结同志、服从管理,无不良行为记录。
3.身体健康,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11月10日至2002年11月13日期间出生)。
4.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3年以上工作经验,取得普通话二级及以上等级证书,计算机一级及以上等级证书。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报名人员现场报名,须提供报名表和本人近期两寸免冠半身彩色近照3张及以下材料的原件、复印件:身份证、毕业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和获奖证书。
2.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0日至13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6:00)。
3.报名地点:盐城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人事处(盐城市文港中路106号505室)。
联系人:陆益,咨询电话:83709505。
(二)资格审核
报名人员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盐城市农业农村局依据招聘条件和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凡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招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形式,总分100分,60分为及格线,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职位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须保持电话畅通,如报名者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本人,相关后果由报名者负责。
四、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组织考察,重点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报名材料弄虚作假,或者经考察认定不具备岗位要求的德才条件的,不予聘用。因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聘用
(一)党委研究
根据考察情况,召开局党委会确定拟聘用人员。
(二)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盐城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三)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照盐城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用工有关规定,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与指定的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工资待遇由劳务派遣机构按政府购买服务用工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并缴纳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考核不合格者,中止聘用关系。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发生。凡违反招聘工作规定、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相关工作人员给予纪律处分,应聘及受聘人员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监督电话:
0515-80501643(盐城市纪委监委第十派驻纪检监察组)
0515-80500737(盐城市人社局劳动关系和监察处)
0515-83709505(盐城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人事处)
附件:盐城市农业农村局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报名表
2020年11月9日
附件:盐城市农业农村局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报名表.docx
信息来源:http://snw.yancheng.gov.cn/art/2020/11/9/art_949_34474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