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舟山医院赴江西南昌现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经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舟山医院决定赴江西南昌现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浙江省舟山医院(浙江大学舟山医院)位于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和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是一家集医疗、保健、康复、科研、教学于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单位性质为公益二类,经费形式为差额拨款。单位现有在编职工1278名,其中高级职称299名,有硕、博士(后)130余名。2017年3月首次通过JCI评审,2017年6月起挂牌浙江大学舟山医院。
二、招聘计划
本次赴江西南昌现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33名(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
三、信息发布平台
(一)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zsrls.zhoushan.gov.cn/)。
(二)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sjkw.zhoushan.gov.cn/)。
其中,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为发布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四、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11月12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45周岁以下(1974年11月12日后出生);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五)学历学位、专业等有关要求详见招聘计划;
(六)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
(七)舟山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八)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国内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九)目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五、报名办法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和招聘现场报名的方式。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1月21日16:00。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选择岗位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并扫码舟山医院应聘自助码(附件3),在网上注册填报。
1、舟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身份证;
3、报考岗位所需的各阶段学历、学位材料(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或相关证明),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有关证件、证明;
4、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需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报名期限内的(11月21日16:00前),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二)现场报名
时间:2020年11月22日(周日)9:00-12:00
地点:南昌大学前湖校区游泳馆(具体地址另行通知,请关注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
现场报名所需材料,所有证件证书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1、本人身份证;
2、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或相关证明);
3、留学人员须在报名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有关证件、证明;
4、《舟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5、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6、一寸彩照2张;
7、报名人员可携带能反映个人能力和业绩的相关资料,如论文、课题、获奖证书、职称证书等。
(三)资格复审
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网上报名的考生需提供报考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现场报名的考生不再提供。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考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考试。
本次招聘不限开考比例,资格审查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六、考试方法与时间
(一)考试方法
本次招聘考试采用面试形式,面试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得列入体检和考察对象。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面试成绩相同则加试。
(二)考试时间
面试时间2020年11月22日下午,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按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将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者,按岗位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舟山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签订聘用合同,办理事业单位入编手续。拟聘用对象公示后,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2021年应届毕业生在2021年8月31日前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对象公示后,均不再递补。
九、其他
(一)根据《关于对高等院校、公立医院试行编制备案制管理的通知》(浙编办发[2015]29号)文件精神,舟山医院实行编制备案制管理。
(二)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7日内向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人事处反映。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舟山医院0580-2292528(李老师)、0580-2292398(张老师),监督电话:0580-2292526。
附件1:2020年舟山医院赴江西南昌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xlsx
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1月12日
信息来源:http://www.zhoushan.gov.cn/art/2020/11/12/art_1229287525_363487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