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川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
2020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公告(第一期)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进一步做好全县卫生健康系统2020年事业单位紧缺专业人才公开招聘工作,根据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关于县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相关工作的通知》(泾组发〔2020〕21号)精神,经汇报县政府同意,泾川县卫生健康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此次泾川县卫生健康系统共确定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名额23名,其中泾川县人民医院12名,泾川县中医医院8名,泾川县妇幼保健院1名,泾川县疾控中心2名(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3.2020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不含三本、专升本和三校生)。
4.年龄条件:本科学历毕业生为28周岁以下(1992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为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为4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及技能等条件(详见附件1)。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毕业时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或在校期间有不良记录者,所签就业协议无效,不予聘用。
三、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报名时间为2020年3月17日至2020年4月10日,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电子邮箱)的方式,分别将以下资料以“岗位名称+姓名”命名投递至报考岗位的单位邮箱(见附件1)。
1.应聘人员填写《泾川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2020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提供就读高校毕业生就业部门出具的证明(在校期间有无不良记录)、就业协议、学习成绩单、毕业生推荐表、身份证(PDF扫描件)。
2.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表和证件扫描件必须一致,各项信息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且符合公告条件,对提供不实信息而影响报名审核结果,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3.办理聘用手续时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及要求的其他条件的应聘人员和提供虚假材料、填报虚假信息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
(二)资格审查。泾川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招聘岗位规定的条件,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审查,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
(三)面试测评。成立由县卫健局和行业内专家、技术骨干组成的面试测评组测评,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组织、人社部门进行监督,采取面试形式,由县卫健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程序、时间、地点等在泾川县门户网站另行通知公布。
面试时,综合测评应聘人员的理论水平、专业知识、岗位适应能力、工作技能和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能力等,面试计分采用百分制,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数,并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应聘者签字确认。
面试测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之比),达不到3∶1的划定面试合格线,合格线为80分。面试测评结束后,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招聘人选,当招聘岗位名额末位成绩出现并列时,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拟招聘人选。
(四)签订就业协议。拟招聘人员确定后,由县卫健局将拟招聘人员毕业生推荐表、面试成绩册、就业协议等资料报县人社局审查备案,签订就业协议。
(五)资格复审和公示。签约人员毕业后,于7月底前,持就业协议、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学籍档案等到县卫健局报到。如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能提交上述证件资料的,按自动放弃对待。报到后,县卫健局将拟招聘人员相关资料审核后送县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资格复审合格的,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招聘资格。
(六)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填写《泾川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结果备案花名册》《泾川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报县人社局备案招聘结果、办理人员聘用备案手续,落实相关待遇。
四、咨询电话
泾川县卫生健康局联系人:李股长
联系电话:0933-332361513993362615
泾川县人民医院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电话:0933-332103413830357606
泾川县中医医院联系人:杜主任
联系电话0933-592807613830399899
泾川县妇幼保健院联系人:吕主任
联系电话0933-332100517393322286
泾川县疾控中心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电话0933-332100313519338059
附:
1.泾川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岗位列表
2.泾川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2020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
泾川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17日
来源:http://www.jingchuan.gov.cn/xwzx/tzgg/202003/t20200317_7699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