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荔湾区华林街2020年度公开招聘街道专职安监员公告
为加强巩固街道安全生产监察管理队伍,根据2020年11月25日广州市荔湾区华林街党工委会议讨论通过,华林街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安监员2名,现将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人员,充实基层工作者队伍,不断优化人员结构。
二、招聘职位
街道专职安监员2名。
三、报考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二)事业心责任感强,热爱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具有吃苦耐劳、无私奉献精神。
(三)遵纪守法,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四)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五)有一定的文字书写、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能力和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
(六)年龄在35周岁以下。
(七)具有安全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安全评价师资格、中级安全主任资格、特种作业人员中级职称以上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
(八)具有安全工程、消防、应急管理、建筑施工、职业健康等专业技术的优先聘用。
(九)在企业从事安全管理、生产技术管理工作5年以上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年龄可以放宽至45周岁以下;在本辖区街道从事安全监管工作,持有《广州市安全生产监察员证》的,条件可放宽。
(十)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有参加“法轮功”或其它邪教组织经历的;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等。
四、报考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0年11月27日起在广州市荔湾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w.gov.cn)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30日-12月7日(上午9:00 -12:00,下午2:00-5: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华林街安监中队(湛露直街64号二楼)。联系人:关小姐,联系电话:81266053。
4.报名资料
报名人员自行下载报名表(见附件),提交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专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计生证明、工作经历证明等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照1张(招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和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时取消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5.报名要求: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现场报名需填写报名表、提交相关材料。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三)考试
1.笔试
由街道统一组织安排。笔试为闭卷方式,笔试主要内容范围:政治理论、时事、公文写作等。
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照招考职位的实际需要确定面试人选。主要测试应聘者在沟通协调、举止仪表、个性特征、口头表达能力、专业知识等方面对招聘职位的适应程度。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参加面试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3.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总成绩在广州市荔湾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w.gov.cn)上公示。
(四)体检
1.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的排前),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
2.体检人选需到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不指定具体医院。
3.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体检的,将根据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五)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由街道指派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
(六)公示招聘结果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广州市荔湾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w.gov.cn)上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以上。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备案
确定录用的专职安监员在录用后,报广州市荔湾区应急管理局备案。
五、工资待遇
(一)工资待遇。有关工资待遇按照市、区关于专职安全员待遇标准执行。
(二)社保津贴。专职安监员纳入当地社会保险体系,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
六、有关说明
本次招聘工作由华林街安全生产监察中队(电话:81266053)负责解释,街监察组(监督电话:81242923)负责监督。
荔湾区人民政府华林街道办事处
2020年11月27日
文章来源:http://www.lw.gov.cn/lwzx/tzgg/content/post_69377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