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优秀公务员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干部队伍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实职副科级优秀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根据工作需要,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决定面向丽水市范围公开选调实职副科级优秀公务员1名。
工作岗位 | 名额 | 岗位要求 | 学历及专业要求 | 性别 | 备注 |
实职副科岗位 | 1 | 1.具有3年以上实职副科工作经历; 2.具有3年以上发改工作经历; 3.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 不限 |
二、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工作岗位和学历要求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身体健康,能适应所选调岗位的工作需求,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79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3.身份为公务员(含参公),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报考须征得现工作单位和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同意;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要求的;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选调任职后即形成回避关系的;
5.新提任领导干部尚在试用期内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选调工作过程中,凡发现考生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三、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公开选调信息指定发布网站:丽水市政府门户网站(www.lishui.gov.cn);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fgw.lishui.gov.cn);丽水市人事考试院(http://rsks.lishui.gov.cn/)。
咨询电话:0578-2091116,2091091(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直属机关党委)。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截止2020年12月7 日下午17:00时。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为丽水市花园路1号(行政中心)1806办公室(联系电话:0578-2091116,2091091)。
报考人员填写《2020年丽水市发改委公开选调优秀公务员报名表》(详见附件,请在本公告发布网站自行下载),经所在单位和当地组织部门审核并签署同意意见后,持相关资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报名。上述材料,请在报名时一并提交,接受资格审核。
选调岗位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3∶1,低于3∶1的,由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商市公务员局研究决定是否取消相应岗位选调计划。
(三)领取准考证
经资格审核,符合选调条件的择期通知考试并发放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确定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排名顺序。
(一)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需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 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1天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将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 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考察和体检由选调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出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转任资格等情况之一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本次选调在市公务员局指导下进行,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发改委纪检组全程监督。在选调工作过程中,凡发现考生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
联系人:叶华丽,联系电话:2091091
附件:2020年丽水市发改委公开选调优秀公务员报名表
附件:2020年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开选调优秀公务员报名表.doc
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2月1日
信息来源:http://fgw.lishui.gov.cn/art/2020/12/1/art_1229228449_42663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