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关于招聘编外用工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本单位拟面向宁海县范围内招聘2名12345政务服务热线话务员(劳务派遣形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12345政务服务热线话务员2名(劳务派遣形式)。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可靠,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优良,工作认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史,无不良记录。
2.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12月2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宁海县生源或常住户口,普通话标准并能听、讲宁海话;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能力和计算机操作能力。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3日—12月9日(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6:30)。
2.报名地点:宁海县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兴宁南路150号,老三江超市)二楼207办公室。
3.报名事项:
报名时,应聘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一份;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录用办法
采取计算机操作和面试形式(时间另行通知),分别按40%和60%比例计入总分,其中计算机打字需达50字/分钟及格线,面试必须60分及以上,打字或面试不及格者直接淘汰。
按照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2人参加体检和政审,合格者予以录用。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行承担。因体检和政审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五、有关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宁海县编外用工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察合格,按《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与宁海东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享受各类社会保险待遇。
联系人:刘老师,13957453856。
宁海县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
2020年12月2日
信息来源:http://www.ninghai.gov.cn/art/2020/12/2/art_1229093236_590158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