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海珠区委老干部局关于公开招聘雇员的公告
为充实本单位雇员队伍,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雇员。
一、招聘岗位、人数、范围
(一)招聘岗位与人数:管理辅助类雇员2名,从事行政管理或公共服务辅助工作。
(二)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
(二)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2020年应届毕业生要求2020年12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12月1日后出生);
(三)具备一定的写作能力和沟通能力;
(四)熟悉电脑office办公软件、网络系统及各类办公设备操作、维护;
(五)身体健康,有吃苦耐劳精神;
(六)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工程类专业、持驾驶证及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七)非广州市户籍人员须持有效的广东省居住证;
(八)服从招聘单位的工作岗位安排;
(九)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1年1月4日(星期一)至1月8日(星期五)下午18时前。
3.报名方式:通过网络邮箱方式报名,请将《报名表》电子版(含相片)发送至邮箱:345863237@qq.com。
4.其他报名资料要求
报考者在笔试报到时,须交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并提供《报名表》(详见附件)、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等原件。应聘者应对提交的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二)考试和资格审查
1.笔试。笔试采取网络答卷方式。笔试内容为公共知识,包括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公文写作等。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网络答题成绩占总成绩的40%。网络答题时间2021年1月11 日上午10:00起(考生请于9点40分前报到完毕),答题地点为海珠区委老干部局(广州市海珠区石榴岗486号大院4楼)。因疫情需要,笔试将采取分隔式方式组织开展(视情况可分批进行)。
2.资格审查。区委老干部局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在报考者提供其他报名资料后将进行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将于1月11日下午16时前通知有关人员取消报考资格。
3.面试。按招聘人数和笔试成绩高低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入围人员将于1月11日下午18点前通知至相关人员),未能达到上述比例的,所有参加网络面试的人员均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将采取分批分次于1月12日组织开展(具体分批考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地点为海珠区委老干部局(广州市海珠区石榴岗路486号大院5楼)504会议室。
(三)体检
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应聘者,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自理。
(四)考核聘用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情况等,并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间因劳动者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按照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aizhu.gov.cn/hzdt/tzgg/zbtg/)或对外公告栏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对于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选,按照雇员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待遇和管理
待遇标准按区、用人单位雇员管理有关文件执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五、疫情防控要求
(一)所有考生须在粤省事小程序中注册“粤康码”,并在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态、来粤方式等情况。
(二)笔试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旅居史或疑似新冠肺炎症状的考生,必须提供考前7天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同时凭有效身份证原件、“粤康码”及《承诺书》(见附件2)参加笔试;其他地区无疑似新冠肺炎症状的考生必须同时凭有效身份证原件、“粤康码”及《承诺书》(见附件2)参加笔试。上述材料不齐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三)正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治疗、集中隔离观察期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确定为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或诊断为疑似/确诊新冠肺炎病例、或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的考生,或“粤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度等不具备考试条件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四)考生应自备医用口罩,期间必须全程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六、其他
咨询电话:89201801,联系人:陈先生。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
本公告由海珠区委老干部局负责解释。
中共广州市海珠区委老干部局
2020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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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http://www.haizhu.gov.cn/hzdt/tzgg/zpxx/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