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县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
为满足紫金县社会经济迅速发展对消防救援力量的需求,有效提升社会灾害防控能力,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呈报市消防救援支队核准,县消防救援大队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额和任务
(一)政府专职消防员10名(限男性):从事紫金县灭火救灾、抢险救援工作,履行消防员职能,担负执勤保卫任务,主要分配至黄塘、上义两镇专职消防队工作。
(二)消防文员1-2名:从事宣传、会计等专项工作。
二、招收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政府专职消防员必须具备高中以上学历。
(三)身心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
(四)政府专职消防员年龄不超过26周岁,具有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五)退役军人和具有消防职业资格人员优先录用。
(六)会计岗位要求会计、审计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有会计相关资格证书。宣传岗位要求汉语言文学、新闻学、秘书学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并能熟练运用现代媒体等工具。
(七)会计、宣传岗位只招收全日制毕业生且需所在学校就业办提供推荐意见。
三、福利待遇
(一)专职消防员、文员工资每月不低于3000元(基本工资1500元,绩效1500元),另外设有岗位补贴。
(二)按照《劳动法》规定为入职者办理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三)政府专职消防员被装按照《广东省消防总队政府专职消防员被装供应标准》实施,提供集中食宿。
(四)适用培训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签订劳动合同。
四、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月13日至1月20日。(上午8:30-12:00至下午14:30-17:30时)。
2.报名地点:紫金县消防救援大队二楼202办公室,咨询电话:0762-7995000。
3.报名资料:报名者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驾驶证、退伍军人复员证等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各1份, 上交《紫金县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
(二)资格审查
1、报名者还需出具以下证明材料:
(1)户口所在派出所出具政治审查资料。
(2)毕业学校出具在校综合表现证明材料。
2.经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笔试。
(三)笔试
1.闭卷考试:2021年1月25日,上午9:00-11:00时。
2.笔试地点:县消防救援大队紫城消防救援站三楼学习室。
3.笔试分值:30分。
(四)体能测试
1.测试项目:单杠引体向上、3000米跑。
2.测试时间:2021年1月26日,下午15:00时。
3.测试地点:紫金县中山高级中学。
4.测试标准:参照消防员体能训练标准(附件2)。
5.测试分值:50分。
(五)面试1.参加面试人员按照抽签顺序进行,未按时参加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2.面试时间:2021年1月27日9:30时。
3.面试地点:县消防救援大队二楼党委会议室。
4.面试分值:20分。
5.消防文员只需参加面试,分值100分。
(六)政治审查
专职消防员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三科总分达到60分视为合格。考核合格者,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进行政治审查。(进入政审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按体能测试、面试成绩、笔试成绩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存在以下情形视为政治审查不合格。
1、公安派出所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2、在学校阶段有警告(含)以上处分或被通报批评的;
3、在其他单位企业工作因个人过失被辞退的;
4、体型体态明显不符规定的,如近视、纹身、口吃、偏胖、残疾等;
5、住地村(居)两委核查有不良反映且属实的;
6、其他有群众投诉或不良信用记录的情况。
(七)体检
体检人选按拟招聘人员岗位1:1比例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和政治审查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参照《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执行,体检在紫金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费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2021年1月28日,8:00时。
体检地点:紫金县人民医院体检中心。
(八)聘用
1、对录取人员集中培训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安排在县直属专职队或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工作,考核不合格者及不服从安排者不予录用。
2、日常管理由紫金县消防大队按照《广东省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规定》实施准军事化管理。
3、对不能胜任工作、不适应所在工作岗位要求或违反《广东省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规定》的,依据相关规定予以辞退。
五、注意事项和要求
(一)务必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二)请报名者务必留意手机信息,以免耽误应聘。
特此公告。
附件1:
附件2:《消防员体能训练标准》
紫金县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3日
文章来源:http://www.zijin.gov.cn/zw/tzgg/content/post_4150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