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汕头市潮南区委宣传部公开招聘公告
为加强我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力量,更好地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经报区委编委同意(潮南机编办发〔2021〕1号),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
潮南区创建文明城市专项任务聘用人员8名
(二)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公道正派,乐于奉献,热心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了解社情民意,熟悉国家法律、政策知识,掌握相关行业知识、专业技能和工作技能,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丰富的群众工作经验;
3、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熟练应用Word、Excel等常用办公软件;
4、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的成年公民,年龄在35周岁以下(办公室工作性质较为辛苦,有责任心);
5、具有汕头市户籍;
6、新聘用人员在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一整年。
二、招聘程序及办法
由中共汕头市潮南区委宣传部委托汕头市潮南区安保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组织实施招聘。本招聘公告通过潮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haonan.gov.cn/)、潮南区人才网(http://www.cnqrc.com)和汕头市潮南区安保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http://www.cnabrl.com)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1月18日至1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时间2天。
2.报名地点:汕头市潮南区安保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潮南区峡安路红绿灯旁保安广告)。联系人:姚先生,联系电话:0754-87763368。
3.报名者通过潮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haonan.gov.cn/)、潮南人才网(http://www.cnqrc.com)和汕头市潮南区安保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http://www.cnabrl.com)下载并填写《中共汕头市潮南区委宣传部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到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时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正面免冠白底彩色大一寸照片3张(背面写名字)等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填写报名申请表,填写情况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
4.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发给《准考证》,发放《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试形式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笔试满分100分,考试内容重点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逻辑分析能力、公文写作能力和创建文明城市相关基础知识,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笔试结束3个工作日后在潮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haonan.gov.cn/)、潮南人才网(http://www.cnqrc.com)和汕头市潮南区安保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http://www.cnabrl.com)公布参考人员考试成绩及排名,并以短信形式通知入围面试考生成绩及排名。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3.计算成绩:笔试面试结束后,采取按笔试60%,面试40%,合计出总成绩依次排名。若总成绩相同者,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名次。
4.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人员聘用
1.体检和政审考察:体检和政审考察对象按招聘人数的总成绩排名顺序等额确定。体检由中共汕头市潮南区委宣传部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违法犯罪记录等情况。对体检、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缺额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费由应聘人员自付,体检和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2.拟聘用人选公示:体检及政审考察合格的考生列为拟聘人选,在潮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haonan.gov.cn/)、潮南人才网(http://www.cnqrc.com)和汕头市潮南区安保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http://www.cnabrl.com)进行公示。
三、人员管理及薪酬待遇
根据《汕头市潮南区机关聘用人员和事业单位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办法》(潮南机编发〔2019〕16号)和区相关文件精神,由中共汕头市潮南区委宣传部与汕头市潮南区安保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派遣协议,由汕头市潮南区安保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岗前培训,人员统一管理。获聘人员实行聘期制和月薪制,聘期为二年,试用期3个月。根据劳动合同法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由汕头市潮南区安保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合同,临聘人员的薪酬标准为按照每人每月工资为3750元计(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人身意外保险、每月人力公司代理服务费),聘用期限2年,聘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根据上级要求需继续招聘的,可优先续聘。
四、应聘人员笔试考试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考试当天向工作人员出示7天内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报告或者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无法提供的应聘人员将取消资格,不予进场考试。
五、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中共汕头市潮南区委宣传部和汕头市潮南区安保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所有。
文章来源:http://www.chaonan.gov.cn/gkmlpt/content/1/1861/post_1861999.html#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