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湛江市网络舆情信息中心公开招聘公告
湛江市网络舆情信息中心是中共湛江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委网信办”)下属的公益一类正科级事业单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139号)规定,为了加强队伍建设,现组织开展2021年湛江市网络舆情信息中心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专业技术十级岗位1名、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1名,共2名工作人员。招聘岗位、人数及其具体条件等详见《2021年湛江市网络舆情信息中心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并具有学士学位;
3.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鉴别力,保密意识强,具备较好的文字功底和舆情信息工作水平等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
4.报考专业技术十级岗位须取得新闻记者或新闻编辑中级及以上职称,报考十二级岗位人员须在地市级以上主流媒体(报社、电台、电视台)从事新媒体采编相关工作两年以上,报名时需提供单位证明;
5.适应岗位要求,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1);
7.要取得所在单位同意报考,面试前提供单位证明。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执业资格及职称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年龄、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1年1月15日。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使用事业单位编制,薪酬待遇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政策规定。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21年2月2日—2月4日(共3天),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3.报名地点、咨询电话、联系人:湛江市赤坎区北桥路6号、0759-3180174、郭景帅。
4.报名材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须双面打印)。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书。
(3)工作经历等岗位条件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详见报考指南,附件4)。
(4)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三张。
以上报名材料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原件查验后退回,复印件招聘单位留存。
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报名,除以上材料外,还须提供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如通过网上报名,请将报名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发送到电子邮箱bm3180174@126.com。
5.其他事项:
(1)考生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不符合要求或弄虚作假的,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
(2)每名考生只可报考1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3)考生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专业名称和代码参考《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确定。
6.现场报名时,考生须出示“粤康码”绿码,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报考者需提供7天内在广东进行核酸检测的阴性证明。现场体温测量正常(<37.3℃)方可报名,考生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外,全程须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注意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报名前14天内有国外和港台旅居史的报考者不接受现场报名,只能网上报名。
(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贯穿整个招聘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均取消相应资格不予聘用。
报名现场进行初步资格审核,审核人员将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对照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初步审核,初审通过的,相关材料收取,初审不通过的,相关材料退回。市委网信办后续进行资格复审。
报名结束直至领取准考证前未被告知资格审核不通过的,即视为取得笔试资格。
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领取地点同报名地点。注意事项同报名注意事项。可以委托他人代为领取,须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三)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报名人数比例没达到1:3,该岗位不开考。
2.笔试时间、地点及考试须知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在笔试结束10个工作日内统一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请考生自行查阅。同时公布笔试合格分数线和入围面试名单。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市委网信办视笔试成绩总体情况商市委组织部划定,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入围面试。
(四)面试
1.面试人选是在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内,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不足比例的取消该岗位。
2.面试公告和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自行查阅。
3.面试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等规定组织。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详见面试公告。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五)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则按面试主评委评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名次。
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由市委网信办商市委组织部划定并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六)体检
在合格分数线内,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并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体检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执行。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八)公示与聘用
1.体检及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经公示无反映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查不属实或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要求办理备案、入编、增人、聘用和工资报批等手续。
(九)递补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次递补。
五、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的,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
1.所有考生须在粤省事小程序中注册“粤康码”,并在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态、来粤方式等情况。打印并如实填写《个人健康信息申报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见附件5)。
2.尚在省外的考生应了解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及时返粤,并按属地要求和规定进行管理,以免耽误考试。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按照湛江市相关防疫要求执行。(中高风险地区名单可在“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查询)
3.自2021年1月20日起,所有考生实行报名前连续14天健康自助申报,现场报名及考试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旅居史或疑似新冠肺炎症状的考生,必须提供7天内在广东进行核酸检测的阴性证明,同时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准考证、“粤康码”及《承诺书》参加现场报名及笔试;其他地区无疑似新冠肺炎症状的考生必须同时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准考证、“粤康码”及《承诺书》参加现场报名及笔试。上述材料不齐的考生不得进入报名现场及笔试考场。
4.正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治疗、集中隔离观察期、14天内有国外和港台旅居史的报考者的考生不得参加现场报名及考试。
5.确定为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或诊断为疑似/确诊新冠肺炎病例,或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的考生,或“粤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度等不具备现场报名及考试条件的考生,不得参加现场报名及考试。
6.考生应自备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期间必须按要求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报名现场及考场,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7.根据湛江市的疫情防控有关政策要求,市委网信办有权适时对疫情防控措施、考点设置、招考方式等事项进行调整。
六、其他事项
(一)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务必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取消相应资格。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三)招聘公告、笔试成绩、入围资格审核名单及合格分数线、面试公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考试总成绩及合格分数线、体检对象、考察人选、拟聘人员公示等和考试相关通知等信息,均在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网址:https://www.zhanjiang.gov.cn/rsj/)发布,请考生密切留意并仔细阅读,如因个人未及时登录网站查阅相关信息等原因导致未能按规定参加相关招聘环节的考生,后果自负。
(四)本公告由市委网信办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中共湛江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月18日
文章来源:https://www.zhanjiang.gov.cn/zjsfw/bmdh/rsj/zwgk/tzgg/content/post_14042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