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区滨江街道公开招聘雇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按照海珠区雇员管理的相关规定,滨江街道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雇员3名。
一、招聘岗位、人数
招聘管理辅助类雇员2名,主要从事行政管理或公共服务辅助等工作;
招聘执法辅助类雇员1名,主要从事行政执法辅助或综合治理辅助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身体健康,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二)管理辅助类雇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1月29日以后出生),具有统计学、会计学、审计学、经济学、经济统计学、计算机等专业的大专或大专以上学历;执法辅助类雇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29日以后出生),同等条件下,具有广州市户口的优先录用。
(三)政治思想良好,组织纪律观念强,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和违纪记录。
(四)热爱街道工作,责任心强,服从组织安排,能接受加班的工作任务。
(五)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有参加“法轮功”或其他邪教组织经历的;
4.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1年1月29日(星期五)至2021年2月2日(星期二)(共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时,下午2:30至5:30时。
3.报名地点:滨江街道办事处党建办(海珠区远安路逸民里15号二楼)。
4.报名要求:报名者须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学历(位)证书、相关资格证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A4规格),《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滨江街道办事处招聘报名表》1份,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
5.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核,符合条件者,可以进入考试环节。报名者提交的材料应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二)考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业务知识,满分100分。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按笔试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未能达到上述比例的,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入面试。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分数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检。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综合成绩。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4:6的比例计算。
(三)体检
按岗位招聘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人选。体检费自理。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计划生育情况、现实表现等,并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察不合格或试用期期间因劳动者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按照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广州市海珠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对于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选,按照雇员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待遇与管理
待遇标准按区、街雇员管理有关文件执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五、疫情防控具体要求
(一)以下三类人员不能参加考试
一是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二是14天内有境外(含香港、台湾)旅居史(未完成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考生;三是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区域旅居史,且未能配合属地完成隔离观察、健康管理或核酸检测等防疫措施的考生。
(二)以下考生需提供7天核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一是考前健康监测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人员;二是14天内从国内中、高风险区域所在市(无中、高风险区域旅居史)进入广东的人员,需提供7天内广东省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三是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区域旅居史,且已配合完成属地防疫措施的人员;四是21天内有境外(含香港、台湾)旅居史,且已完成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但解除隔离未满7天的人员。
(三)考试当天的防控要求
1.进入考场需实行进门测温,查验健康码和行程码。对于现场测温≥37.3℃的人员,需由现场工作人员进行综合研判评估,具备条件者可安排在隔离考场继续参加考试。
2.所有考生进入考场时和考试期间需佩戴好口罩。
未尽事宜按我街有关规定执行,本公告由滨江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黄小姐,咨询电话:020-34288627。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时,下午2:00—6: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滨江街道办事处
2021年1月29日
附件: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滨江街道办事处招聘报名表.docx
文章来源:http://www.haizhu.gov.cn/hzdt/tzgg/zpxx/content/post_705673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