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龙镇公开招聘聘员和组织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员和组织员: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有关规定;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服从工作安排;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3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
4.具备岗位所需知识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能力;
5.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有参加邪教组织经历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情形。
二、招聘岗位及岗位条件
岗位 | 岗位条件 | 招聘人数 |
驻村组织员 |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熟悉党的基本知识,热爱基层党建工作,自觉学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党性强、作风正;具有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文字、口头表达能力,能熟练操作电脑常用办公软件;中共正式党员(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时间在2021年1月31日前)。有街镇工作经验或基层党务工作经验者优先。 | 1 |
党建办综合岗 |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具有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文字、口头表达能力,能熟练操作电脑常用办公软件;中共正式党员(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时间在2021年1月31日前)。 | 1 |
综合治理办综合岗和驻村综治员 |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文字、口头表达能力较好;能熟练操作电脑常用办公软件。主要从事综治、信访、维稳、禁毒、防邪教、纠纷调解等工作,有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经验者优先。必要时需参加夜间轮班及应急值守。 | 5 |
公共服务办驻村公共服务管理员 |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文字、口头表达能力较好;能熟练操作电脑常用办公软件。有文秘工作经验者优先。 | 5 |
综合服务中心驻村劳动保障员 |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文字、口头表达能力较好;能熟练操作电脑常用办公软件。有文秘工作经验者优先。 | 3 |
如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低于3:1,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延长报名时间或减少招聘人数。
三、招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2月2日至2月7日(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广汕路八路333号新龙镇人民政府4楼405室。
3.报名资料:①《招聘报名表》;②近期小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贴报名表);③户口簿和身份证、最高学历证书、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④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报考驻村组织员和党建办综合岗的,需提供党员身份证明。
报名者对所提供资料真实性负责,报名材料不齐全的,视为资格初审不合格,不能进入考试,不再另行通知。
(二)考试
1.笔试:采取书面闭卷考试方式,主要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时事、黄埔区情、公文写作等。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60分不进入面试。笔试成绩按40%计入考试总成绩。
2.面试及资格复审:面试人选根据招聘人数不超过1:5的比例,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60分不进入体检和组织考察阶段。面试成绩按60%计入考试总成绩。
面试主要是对应聘者的职业素质、综合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名单,并在指定医院体检;体检合格后,由招聘单位进行考察,重点了解应聘人员的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情况等各方面情况,并核实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协助拟录用人员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提出是否合格的考察意见。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聘用
对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经招聘单位研究确定聘用后,办理入职和聘用手续,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在镇村相关岗位。试用期按国家的有规定执行,试用期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四、注意事项
(一)招聘公告在广州市黄埔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p.gov.cn)发布。招聘的笔试、面试等信息均通过上述网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二)本次公开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的,应聘人员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将通过广州市黄埔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p.gov.cn)发布相关信息。
(三)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由于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或不符合有关要求而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咨询电话:89852214。
广州市黄埔区新龙镇人民政府
2021年2月2日
文章来源:http://www.hp.gov.cn/xwzx/tzgg/content/post_70640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