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平县2021年面向全省公开选调教师实施方案
为加快我县高中教育发展步伐,解决高中教育急需紧缺专业人才,不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经县人民政府同意,黎平县面向全省公开选调高中教师13人,为做好此次公开选调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选调组织领导
此次选调工作在县政府的领导下,由县组织、编制、人社和纪检监察等部门和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为加强对选调工作的领导,成立黎平县2021年面向全省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邰光金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委教育工委副书记
副组长:杨胜雄正乡级干部
龙懿县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县教科局党组书记、局长
周明锋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
宁国川县委编办主任
周勇县第七纪检监察组组长
成员:杨璟县教科局副局长
吴兴勤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杨胜斌县委编办副主任
相关学校主要负责人
选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科局,杨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选调工作。
二、选调原则和方法
公开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实行选调条件、考试程序、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选调工作按照编制选调计划、发布选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三、选调岗位及名额
高中语文3人、高中数学2人、高中物理2人、高中英语1人、高中日语1人、高中生物1人、高中化学1人、高中计算机1人、高中历史1人。
四、选调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对象
全省公办学校正式在职在编且符合调动规定的高中教师。
(二)选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富有教育情怀,能够全身心投入工作;
3.具有良好的品行修养,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职业道德,立德树人,为人师表,关爱学生,严于律己,遵纪守法;
4.综合素质好,身心健康,能够胜任选调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5.必须具有五年及以上任教经历(2015年12月1日及以前参加工作,以正式录用为事业人员身份时间起算),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6.中学一级教师35周岁以下(1985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中学高级教师45周岁以下(1975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
7.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持有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8.现任教学科、教师资格证任教科目需与报考岗位相一致;
9.具备拟选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有结论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且在影响期内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提供虚假证据、证明材料的;
7.所在单位不同意参加公开选调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能参与选调的情形。
五、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公开选调公告在黎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p.gov.cn/)公告公示栏发布选调职位、数量、资格条件等有关情况。本次选调信息发布唯一官方网站为黎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p.gov.cn/)。
(二)公开报名。采取指定邮箱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须征得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同意后,于2021年2月8日至3月15日期间通过邮箱投递的方式提交报名申请(投递邮箱:lpjyjbgs@126.com;联系电话:0855-6222377)。选调人员根据所报职位要求,填写《黎平县2021年面向全省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附件2)。选调人员应完整填写和如实提交本人相关信息。提交上传邮箱材料要求如下:
1.《黎平县2021年面向全省公开选调教师报名登记表》扫描件;
2.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扫描件;
3.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扫描件;
4.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5.近三年年度考核表扫描件(2018、2019、2020);
6.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
7.所有材料须通过电子邮件提交,不接受现场报名或纸质材料;
8.每人只能报一个岗位,报名时必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上的个人信息,多报将视为无效报名;
9.《黎平县2021年面向全省公开选调教师报名登记表》须由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门在相关栏目签署“同意参加选调”意见并加盖公章;
10.选调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必须如实填报及上传相关报名材料,选调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选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11.所上传材料提供PDF格式扫描文件,扫描文件须清晰完整。
(三)资格审核。
1.网上资格初审由黎平县教育和科技局具体负责。根据选调人员提交的个人信息资料,对照《黎平县2021年面向全省公开选调教师公告》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后,将在黎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p.gov.cn/)公告公示栏上公布初审合格人员名单,选调人员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黎平县教育和科技局,未及时或未认真查阅初审信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2.现场复审,初审合格人员于2021年3月18日至3月23日(周六、周日照常审核)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到黎平县教育和科技局人事股进行现场复审。并交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3张。复审合格后发放笔试准考证。
3.报名人数不足1:3比例的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取消该职位。
资格审查贯穿人才选调工作的全过程,如在选调过程中发现有违规违纪、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取消其选调资格。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60%。
1.笔试。笔试采取专业测试方式进行,笔试总成绩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入面试人员与选调岗位人数按3:1以内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面试人员成绩出现并列的,则成绩并列者共同进入面试。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面试。面试采取试教的方式进行。面试总成绩为100分。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的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黎平县教育和科技局另行通知。
(五)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按“四舍五入”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并列的,按面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六)体检。
体检根据岗位选调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必须在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在规定时间内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可按总成绩名次依次递补。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进行实地考察,考察有关工作按照本《实施方案》及有关规定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选调教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
(八)研究决定。
考察结束后,由考察组根据考生综合成绩及考察结果提出拟选调人员名单,报黎平县2021年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九)拟选调人员公示。
对拟选调人员,在黎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p.gov.cn/)公告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群众监督。
(十)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选调人员,由黎平县教育和科技局按程序办理人事调动、聘用等手续。
(十一)待遇。
1.根据选调人员意愿,在户口迁移、配偶调动、子女入学等方面给予优先解决。
2.选调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等与黎平县在职在编同类教师同等享受。
六、工作纪律
选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选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接受组织、人社部门和纪委监委的全程监督。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对违反聘用规定和纪律的工作人员,将作严肃处理。
附件1黎平县2021年面向全省公开选调教师岗位一览表(最终).xls
附件2黎平县2021年面向全省公开选调教师报名登记表(最终).doc
黎平县2021年面向全省公开选调教师岗位一览表 | ||||||||||||
序号 | 主管部门 | 单位名称 | 岗位代码 | 岗位类别 | 岗位名称(简介) | 行业 | 计划选调人数 | 选调要求条件 | ||||
学历学位要求 | 职称(技术职务) | 所学专业 | 其他条件 | 备注 | ||||||||
黎平县教育和科技局 | 黎平县第一民族中学 | 1.一级教师35周岁以下,高级教师45周岁以下。 2.免费师范院校或“211工程”师范院校毕业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不作职称限制。 3.具有相应专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 | ||||||||||
1 | 黎平县教育和科技局 | 黎平县第一民族中学 | 01 | 专业技术人员 | 从事高中语文教学 | 教育 | 2 |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 中小学一级教师及以上 | 中国语言文学(类);语文、语文教育、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汉语言文学、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中国文学 | ||
2 | 02 | 专业技术人员 | 从事高中数学教学 | 教育 | 2 |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 中小学一级教师及以上 | 数学类、数学与应用数学、数学教育 | ||||
3 | 03 | 专业技术人员 | 从事高中物理教学 | 教育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 中小学一级教师及以上 | 物理学(类)、物理学、应用物理学、物理教育 | ||||
4 | 04 | 专业技术人员 | 从事高中英语教学 | 教育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 中小学一级教师及以上 | 外国语言文学类,英语、英语教育、应用英语、实用英语、商务英语、专门用途英语、旅游英语、外贸英语、英语翻译 | ||||
5 | 05 | 专业技术人员 | 从事高中日语教学 | 教育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 中小学一级教师及以上 | 日语学 | ||||
6 | 06 | 专业技术人员 | 从事高中生物教学 | 教育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 中小学一级教师及以上 | 生物科学(类)、生物教育、应用生物教育、生物学、遗传学、发育生物学、细胞生物学、微生物学、古生物学与地层学、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生物科学与生物技术、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生物工程、生物信息学 | ||||
7 | 07 | 专业技术人员 | 从事高中化学教学 | 教育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 中小学一级教师及以上 | 化学类,化学、应用化学 | ||||
8 | 黎平县教育和科技局 | 黎平县第三中学 | 08 | 专业技术人员 | 从事高中计算机教学 | 教育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 中小学一级教师及以上 | 计算机及相关专业、计算机类、电子信息科学类、通信工程、网络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1.一级教师35周岁以下,高级教师45周岁以下。 2.免费师范院校或“211工程”师范院校毕业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不作职称限制。 3.具有相应专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 | |
9 | 黎平县教育和科技局 | 黎平县第四中学 | 09 | 专业技术人员 | 从事高中语文教学 | 教育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 中小学一级教师及以上 | 中国语言文学(类);语文、语文教育、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汉语言文学、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中国文学 | 1.一级教师35周岁以下,高级教师45周岁以下。 2.免费师范院校或“211工程”师范院校毕业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不作职称限制。 3.具有相应专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 | |
10 | 10 | 专业技术人员 | 从事高中物理教学 | 教育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 中小学一级教师及以上 | 物理学(类)、物理学、应用物理学、物理教育 | ||||
11 | 11 | 专业技术人员 | 从事高中历史教学 | 教育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 中小学一级教师及以上 | 历史学、历史、世界历史、历史教育、历史学教育、世界史、中国古代史、中国近现代史 | ||||
合计 | 13 |
文章来源:http://www.lp.gov.cn/newsite/xwdt/gsgg_5768869/202102/t20210207_6671086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