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2020年南充市法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的公告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2020年四川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有关要求,现将南充市法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报到时间和地点
1. 报到时间:2021年2月24日(星期三)早上7:30。
2. 报到地点: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南充市顺庆区金泉路268号)大门口。
二、体检项目及标准
体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报考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规定执行。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复检。
三、体检人员
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名单附后)。
四、体检注意事项
1. 参加体检的考生,请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过期身份证均不得参加体检)、笔试准考证、2张1寸彩色证件照(底色不限)。未按时报到参加体检的考生,按自动弃权处理,责任自负。
2. 体检前一天考生应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少吃油腻食品,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早晨保持空腹(禁食、禁水)。体检费由考生与医院据实结算(考生自备现金)。
3. 进行矫正视力检测的考生,须自行准备适配的框架眼镜,请勿佩戴隐形眼镜。
4. 考生应自觉遵守秩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体检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不得由他人陪同或随同。
五、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1. 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做好个人清洁卫生,同时注意社交距离。体检前,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
2. 请考生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四川天府健康通”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体检当天主动出示健康码,按要求接受体温检测,同时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报告,无异常者方可进入体检,不能提供证明的视为考生自愿放弃。
3. 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体检当天无法按时到达的,视为主动放弃体检资格。
4. 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疫情防控工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请考生保持手机联系畅通,联系方式如有变化,请及时告知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人事处(联系电话:0817-2800720)。如所留电话号码无法接通,责任自负。
附件:2020年南充市法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人员名单
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年2月19日
附件
2020年南充市法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人员名单
准考证号 | 职位编码 | 招录机构 | 报考职位 |
3121110304706 | 33011098 | 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法院 | 法官助理 |
3121110300112 | 33011099 | 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法院 | 司法行政人员 |
3121110302419 | 33011100 | 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法院 | 司法行政人员(会计) |
3121110204209 | 33011101 | 阆中市人民法院 | 司法警察 |
3121110303301 | 33011102 | 阆中市人民法院 | 司法行政人员 |
3121110400606 | 33011102 | 阆中市人民法院 | 司法行政人员 |
3121110203404 | 33011103 | 南部县人民法院 | 法官助理 |
3121110202921 | 33011103 | 南部县人民法院 | 法官助理 |
3121110202513 | 33011104 | 南部县人民法院 | 司法行政人员(会计) |
3121110303707 | 33011105 | 西充县人民法院 | 法官助理 |
3121110300523 | 33011105 | 西充县人民法院 | 法官助理 |
3121110400207 | 33011106 | 西充县人民法院 | 司法警察 |
3121110304805 | 33011107 | 西充县人民法院 | 司法行政人员(宣传) |
3121110303021 | 33011108 | 仪陇县人民法院 | 法官助理 |
3121110304308 | 33011108 | 仪陇县人民法院 | 法官助理 |
3121110301405 | 33011109 | 仪陇县人民法院 | 司法行政人员(宣传) |
3121110303717 | 33011110 | 营山县人民法院 | 法官助理 |
3121110304106 | 33011111 | 营山县人民法院 | 司法警察 |
3121110300408 | 33011111 | 营山县人民法院 | 司法警察 |
3121110202417 | 33011112 | 营山县人民法院 | 司法行政人员 |
3121110302625 | 33011113 | 营山县人民法院 | 司法行政人员(会计) |
3121110304317 | 33011114 | 蓬安县人民法院 | 法官助理 |
3121110303222 | 33011114 | 蓬安县人民法院 | 法官助理 |
3121110200212 | 33011114 | 蓬安县人民法院 | 法官助理 |
3121110302907 | 33011115 | 蓬安县人民法院 | 司法警察 |
3121110200328 | 33011116 | 蓬安县人民法院 | 司法行政人员 |
来源:http://ncpta.e21cn.com/newsDetail/61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