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区瑞宝街道关于公开遴选党建工作指导员、社区组织员的公告
为充实本单位党建工作队伍,现决定面海珠区党建工作指导员、社区组织员及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开遴选1名党建工作指导员和3名社区组织员。
一、遴选岗位、人数、范围
(一)遴选岗位与人数:党建工作指导员1名、社区组织员3名;
(二)遴选范围:海珠区党建工作指导员、社区组织员及社区专职工作人员。
二、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党建工作指导员
1. 中共正式党员,3年以上党龄(计算时间截止为2021年 2月28日);
2.觉悟性强、作风好,熟悉党的基本知识,热爱党建工作,有独立工作能力和较强的组织能力;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年龄在45周岁以下(计算时间截止为 2021年2月28日);
5.有一定的语言表达、文字书写、组织协调和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
6.组织纪律观念强,遵纪守法,服从管理,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无违法违纪记录,无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行为。
(二)社区组织员
1.中共党员;
2.熟悉党的基本知识,热爱党建工作,有独立工作能力和较强的组织能力;
3.大专及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年龄在40周岁以下(计算时间截止为 2021年2月28日);
5.有一定的语言表达、文字书写、组织协调和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
6.组织纪律观念强,遵纪守法,服从管理,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无违法违纪记录,无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行为。
三、遴选程序
(一)报名
1.应聘人员需提供:《海珠区瑞宝街道公开遴选党建工作人员报名表》(公告附件)、身份证、户口簿(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复印件及本人页原件)、学历证、学位证,中共党员证明等岗位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所有证件、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原件在校验后退还本人)。
2.报名时间:2021年3月1日-5日 9:00-12:00,14:00-18:00。
3.报名地点:广州市海珠区瑞宝街道办事处党建办(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南洲名苑怡居街59号226室,联系电话:84051845)。
(二)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者通过资格审查方可参加考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所提交的材料必须与报名时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之处,取消考试资格。
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笔试主要围绕岗位所需业务知识进行测试。
按遴选人数和笔试成绩高低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未能达到上述比例的,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可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短信通知,未收到短信通知即未进入面试。
(三)面试
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主要围绕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急处置等能力进行测试。
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面试时间、地点等信息另行通知。
四、体检
按遴选岗位拟聘用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70分以上(含70分)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应聘者,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考核聘用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情况等,并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间因劳动者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按照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报区委组织部审核后进行公示。对于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选,按照党建工作指导员、社区组织员管理有关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六、待遇和管理
待遇标准按区委组织部党建工作指导员、社区组织员管理有关文件执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本公告由海珠区瑞宝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七、疫情防控要求
考生应在“粤省事”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来粤方式等情况。持“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的考生,方可参加本次招聘活动。所有人员在进入招聘工作场所时,均应主动配合出示“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接受体温检测,并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如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不得进入招聘现场。
瑞宝街道办事处
2021年2月25日
文章来源:http://www.haizhu.gov.cn/hzdt/tzgg/zpxx/content/post_710719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