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清远市清城区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笔试时间等有关事项的补充公告
根据《2020年清远市清城区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的有关程序,现将笔试考试时间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打印准考证
通过系统资格初审并报名成功的考生自2021年3月15日(星期一)上午9:00后可登录报考系统(网址为:http://www.sydwzl.com/gdqyqcwjjzp/)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安排
2021年3月20日上午9:00—11:00,清远市清城区飞来湖中学(地址:清远市清城区环城西路胜利雅苑对面)。
三、其他要求
(一)所有考生须在微信小程序“粤省事”粤康码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来粤(清城区)方式等情况。确定为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或诊断为疑似/确诊新冠肺炎病例、或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或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的考生,不得进入现场考试。
(二)尚在外地的考生应了解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及时返粤,并按属地化要求和规定进行管理,以免耽误考试。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或考前14天内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腹泻等疑似症状、有中高风险旅居史的考生,必须提供考前7天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中、高风险地区名单可在“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查询)
(三)考生须凭有效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参加考试(如考前14天内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腹泻等疑似症状、有中高风险旅居史的考生,还须提供考前7天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上述材料不齐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
(四)考生如因被集中隔离考试当天无法按时到达考点报到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五)考生应自备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期间必须全程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六)由于参加考试人数较多,考场附近无法提供机动车停放场地,考生机动车一律不得进入考场,请务必选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至少提前45分钟到达考试地点,配合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七)笔试其他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咨询电话:0763-3822693。
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清远市清城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3月5日
文章来源:http://www.qingcheng.gov.cn/xxgk/tzgg2/content/post_13578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