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云埔街道办事处
2021年度面向黄埔区专职组织员及社区专职人员招聘党建指导员的公告
为适应城市基层党建工作需要,进一步推动云埔街党建工作,更好地发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作用,黄埔区云埔街现面向区内专职组织员及社区专职人员招聘党建指导员1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人员,充实基层党建工作队伍,不断优化党建工作人员结构。
二、招聘岗位
党建指导员1名。
三、招聘条件
此次定向招聘的对象为黄埔区内在职的专职组织员及社区专职人员,具体招聘条件如下: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能自觉学习和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党性强、作风正,工作上服从组织安排;
3.具有较强的写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熟悉计算机操作和常用办公软件,有独立工作和组织协调的能力;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5.中共正式党员(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时间在2020年9月1日前),熟悉党的基本知识,有一定的党务工作经验;
6.本科及以上学历,中文专业,具相关公文写作经验优先;
7.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有参加邪教组织经历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公告
2021年3月15日-3月23日在广州市黄埔信息网发布招聘公告,并同时OA至黄埔区内各镇(街)。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15日-3月23日。
2.报名方式:本人携带报名材料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
3.需提供的相关证书和材料:(1)《附件1:黄埔区云埔街党建指导员报名表》(招聘公告附件); (2)《附件2:黄埔区云埔街党建指导员资料提交清单表》(招聘公告附件);(3)近期大一寸正面免冠证件彩照1张(贴在报名表上);(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首页);(6)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7)所在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8)所在单位开具的岗位证明和同意报考证明。报名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时取消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4.报名地点: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393号四楼410室(联系人:蔡小姐,联系电话:020-82119927)。
(三)笔试
1.时间和地点: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将通过短信或电话通知参加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通知为准。
2.开考比例:招聘职位的计划录用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达到1:3以上(含1:3)才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减少该职位的招考人数。
3.笔试形式: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100分。
(四)面试
1.确定拟面试对象:通过笔试的人员按招聘职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达不到面试比例的,相应减少该职位的招考人数。若有考生放弃面试,则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2.时间和地点:将通过短信或电话通知进入面试人员参加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通知为准。
3.面试内容及形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水平和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综合能力素质等。面试成绩按100分制计算。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
(五)体检
按招聘职位拟录用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考试综合成绩=40%×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费用自理。
如果考生总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的考生确定为体检人选。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统一组织,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考察
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重点了解考生的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情况等各方面情况,并核实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协助拟录用人员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提出是否合格的考察意见。考察不合格的,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七)录用
考察录用结果在广州市黄埔信息网上公示,公示结束后办理相关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八)递补或补录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或补录其他考生: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录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录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五、待遇和管理
拟招聘的党建指导员与云埔街道办事处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按照《劳动合同法》等法规实行合同制管理,不占用机关事业编制。合同期满可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意愿续签劳动合同。合同期未满违约的,按劳动合同相关条款处理。
获聘人员聘用期间薪酬参照《关于调整党建工作指导工资待遇有关规定的通知》(穗埔组通〔2018〕191号)文的相应工资标准。
六、其他
本次招聘要以对人才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态度,严肃人事工作纪律,严格按规定办事,工作中要接受监督,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
本次招聘工作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本次公开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的,考生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将及时告知。考生应持“穗康码”或“粤康码”蓝码或绿码并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考试、体检等程序;考前 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国(境)外旅居史但无相关症状的考生,需提供考前 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生需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处理。本方案由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云埔街道办事处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0-82119927;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云埔街道办事处
2021年3月11日
文章来源:http://www.hp.gov.cn/xwzx/tzgg/content/post_71314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