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关于招用实习生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院决定向社会公开招用在校实习学生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习岗位
仲裁工作辅助人员,主要从事协助收取及送达仲裁文书、制作案件法律文书、庭审记录、整理仲裁案卷及归档工作等。
二、招用对象
按照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招收的具有学籍的本、专科高校在校学生,主修专业为法学、人力资源管理或行政管理。
三、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投递简历形式,电子邮件需以“实习生+姓名”形式命名并投递至指定邮箱:haizhuzhongcai@163.com。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5月31日24时。
四、其他
本公告由广州市海珠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84152783(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联系人:刘小姐。
广州市海珠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2021年3月10日
文章来源:http://www.haizhu.gov.cn/hzdt/tzgg/zpxx/content/post_71298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