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云南省河口瑶族自治县档案馆城镇
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放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发〔2020〕9号)和河口县公益性岗位管理的有关规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择优聘用。
二、岗位性质
云南省河口瑶族自治县档案馆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不纳入正式编制,实行合同制管理。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工作职责
本次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1名,男女不限。主要从事河口瑶族自治县档案馆保洁工作。工作地点:河口瑶族自治县档案馆。
四、招聘对象
具有河口县城镇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持《就业创业证》的符合公益性岗位招聘要求的就业困难人员。
就业困难人员包括下列人员:
1.办理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成员;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员;
4.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失业人员;
5.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
原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期满人员不得再报名应聘此次公益性岗位。
五、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工作适应能力强,有吃苦耐劳精神,爱岗敬业,服从管理,服从安排,有良好的沟通和学习能力。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其他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
六、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2021年3月26日(上午8:30-11:30 下午15:30-18:30),双休日除外。
报名地点:河口县北山行政中心五楼547室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联系电话:0873-3451176
所需材料: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困难人员证明、个人简历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小一寸免冠近照(电子版)。
七、资格审查
符合条件的人员将以电话的形式通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八、工资待遇
执行河口县机关事业单位聘用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有关政策规定。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一年一签,满三年后自动退出公益性岗位(最长安置三年,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中共河口县委办公室
2021年3月11日
来源:http://www.hk.hh.gov.cn/zfxxgk/fdzdgkzfxx/tzgg_16420/202103/t20210311_5065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