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村街道关于公开招聘党建工作(组织人事)指导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充实基层党务工作者队伍,推动基层党建工作有序开展,根据《中共广州市委关于加强镇(街)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穗字〔2018〕5号)、《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广州市民政局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关于建设高素质城市基层党建工作队伍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穗组字〔2018〕35号)和《中共广州市荔湾区委办公室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荔湾区规范临聘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荔办〔2020〕1号)有关要求,广州市荔湾区西村街道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党建工作(组织人事)指导员1名,现将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人员,充实党建队伍,不断优化人员结构。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街道党建工作(组织人事)办公室指导员,主要协助组织人事相关工作。本次招聘人数为1人。2021年6月30日前,如果本单位有出现党建指导员、社区组织员岗位空缺,可从参加本次应聘的人员中递补招聘。
三、招聘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中共正式党员;
(二)自觉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一定政策理论水平,组织纪律观念强,熟悉党的基本知识,热爱基层党建(组织人事)工作。有独立工作能力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计算机操作能力较强,熟悉文秘工作,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好;
(三)年龄:一般情况下,聘用年龄男45岁以下(1976年1月1日后出生)、女42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后出生),有基层党建(组织人事)、人力资源管理等工作经验者,或写作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突出者,可以适当放宽年龄条件;
(四)学历:需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有参加邪教组织经历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薪酬待遇
薪酬福利标准,按荔湾区委组织部、荔湾区人社局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由区财政保障。人员和岗位由西村街道统一管理,遵守街道相关管理制度规定。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1年3月15日起,在广州市荔湾区政府门户网站(网址:www.lw.gov.cn)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二)报名:通过现场报名方式报名。
1、报名时所需资料:《荔湾区西村街编外人员招聘报名表》(一式两份、本人签名);《报名承诺书》一份(本人签名);身份证、户口本、党员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明、工作证明(或失业证、离职证明)、职称证书等有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A4规格,原件在校验后退还本人);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照2张。以及证明个人特长的资料等。
2、报名时间:2021年3月19日至3月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3、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荔湾区西村街道办事处三楼308室党建办(华业里协和路1号,联系人:吴小姐、庄小姐。联系方式:81978032、81717162)。
4、其他事项:
(1)招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和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时取消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2)经资料核验符合报考资格者,招聘方将电话通知参加相关考试。
(三)考试:考试笔试和面试,按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构成综合成绩。总成绩=笔试×40%+面试×60%。
1、笔试。招聘方将根据报名情况确定笔试、面试时间,计划于2021年3月24日前完成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职位所必备的党务理论和业务、人力资源管理、办文办事、文字表达、综合协调,以及党建、组织人事工作方面的能力和经验。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考官由西村街道领导和相关科室人员组成。面试原则上在笔试后进行。
(四)公布成绩。在荔湾网上公布总成绩。
(五)体检。按照综合成绩高低的顺序,以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地点以招聘方通知为准。体检费用由个人负责。
1.体检时间:2021年3月26日前完成。
2.进入体检的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的取消体检资格,被取消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空额的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3.体检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如有体检不合格者,其空余名额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六)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招聘方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考察、查阅个人档案、专项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对拟聘用考察人选进行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表现、工作作风、职业道德和品德修养;从事本职工作所具备的基本能力和应用能力等。考察人选不合格的,将根据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组织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公示人员,在荔湾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通知拟聘用人员到用人单位报到,办理聘用等手续,并签订用工合同。未按要求到聘用单位报到的,视为放弃录取。
六、其他事项说明
(一)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二)本次招聘工作由西村街道党建办(组织人事办)负责解释(81717162)。西村街道纪工委负责监督。
附件:1.荔湾区西村街编外人员招聘报名表
2.报名承诺书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西村街道办事处
2021年3月15日
文章来源:http://www.lw.gov.cn/lwzx/tzgg/content/post_71386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