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光明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2021年3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般类岗位专干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深圳市光明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一般类岗位专干。现公告如下:
一、职位及人数
岗位详见《深圳市光明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2021年3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般类岗位专干职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犯罪记录;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职业道德、语言沟通、协作共事能力;
3.报考年龄为18周岁及以上,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和技能条件及其他要求;
5.保守国家秘密;
6.符合岗位任职回避要求。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有刑事犯罪记录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在规定限制期内,以及正在接受司法、监察等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尚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5.不符合岗位任职回避要求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年3月17日至2021年3月23日,报名时间截至3月23日下午6:00。
2.报名资料
①《光明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公开招聘专干报名表》原件(表内要手写签名,要贴本人近期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附件2);
②《光明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干报名信息表》(附件3);
③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验原件交复印件);
④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验原件交复印件);
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电子备案注册表;
⑥计划生育承诺书(附件4);
⑦无违法犯罪个人承诺书(附件5);
⑧任职回避承诺书(附件6)
⑨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3.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①请将填写好的报名资料(电子版和扫描件)打包发送至gmjgsw@szgm.gov.cn邮箱,邮件标题格式统一为“岗位名称+姓名”,请按报名资料清单编号排序打包成压缩包形式;
②报名资料请在报名规定时间内发送至指定邮箱,报名时间截止后所投递的简历和资料均不再受理。
③报名联系人:骆小姐,联系电话:0755-88211965,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二)资格初审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审核和入职前的资格复审。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不可弄虚作假,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和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一致。具体参照《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7);
3.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4.报考相关资格、工作经历、年龄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1年3月17日。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资质或工作经历的,必须在此之前获得(只是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视为不符合要求)。
5.我中心将通过电话、短信或邮件的方式对符合条件报名成功的考生进行回复。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考试
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满分100分,面试满分100分,总成绩按照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合成。本次考试统一划定笔试合格线60分,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对象达不到1:3,按实际通过资格初审人数确定面试对象,但该岗位最终拟聘用对象的综合成绩不得低于70分。
(一)笔试
报考者凭报名表和身份证(两者缺一不可)参加笔试,笔试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面试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五、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gm.gov.cn/)上进行公布。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自发布体检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自行前往任意三甲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报告在资格复审时一并提交。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
六、资格复审及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将进行资格复审,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及聘用
经考试、体检、资格复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gm.gov.cn/)公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属实或属实但不影响聘用的,且不违反聘用和任职回避有关规定的,确定为聘用人选。
八、递补
进入体检、资格复审或公示环节的考生如出现体检、资格复审不合格,放弃资格复审、体检录用资格,或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录用的,相应职位可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资格复审人选。
九、办理入职
确定为聘用人选的,将安排劳务派遣机构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岗位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十、用工性质
本次招聘人员用工形式均为劳务派遣用工,薪酬待遇及晋升按照区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一)光明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投诉举报电话:0755-88211966。
(二)光明区纪委监委,投诉举报电话:0755-88211630。
(三)光明区人力资源局,投诉举报电话:0755-88215747。
十二、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数。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针对本次考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
(三)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考生在参加线下考试前,应按要求提供本人健康绿码及14天个人轨迹查询结果证明。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资格。
(四)考生要遵守主办方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五)本公告由光明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1.深圳市光明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2021年3月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般类岗位专干职位表
2.光明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公开招聘专干报名表
3.光明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干报名信息表
4.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
5.无违法犯罪个人承诺书
6.任职回避承诺书
7.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深圳市光明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2021年3月16日
附件:
附件1:深圳市光明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2021年3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般类岗位专干职位表(定).xlsx
文章来源:http://www.szgm.gov.cn/xxgk/xqgwhxxgkml/rsxx/zkzp/content/post_861287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