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河区2021年统计员选聘公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广州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队伍建设的意见》(穗府办函〔2020〕24号)要求,尽快配齐配足天河区基层统计队伍,决定面向全区财政拨付人员经费(纳入97号文管理)的编外人员及区属各部门、各街道自聘人员选聘87名统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
面向全区财政拨付人员经费(纳入97号文管理)的编外人员及区属各部门、各街道自聘人员选聘87名统计员,从事基层统计工作。
二、选聘岗位
详见附件1《天河区2021年统计员选聘职位表》。
三、选聘条件
选聘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中共党员优先;
2.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胜任所应聘岗位的工作;
3.无违法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
4.身体健康,年龄40周岁以下(1981年3月23日以后出生,含当日);
5.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能够从事统计员岗位工作的相关专业;
6.全区财政拨付人员经费(纳入97号文管理)的编外人员及区属各部门、各街道自聘人员,原则上在本单位工作满1年以上,工作期间年度考核均达合格及以上等次;
7.有部门和街道统计、财务、审计工作经验,且从事相关工作满1年以上,可不受专业限制。
四、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23日至3月26日15时止。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天河区信息网(http://www.thnet.gov.cn)“通知公告”栏查看公告,下载填写《天河区2021年统计员选聘报名表》(见附件2)进行报名,经单位盖章同意后扫描附件2,并以“所在单位+本人姓名”的格式命名发邮件到tjj-bgs@thnet.gov.cn。联系人:李小姐、曹先生,联系电话:38622676。
五、资格审查及面试
1.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进行资格审查。符合选聘条件,参加面试人员的名单和面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于资格审查结束后在天河区信息网(http://www.thnet.gov.cn)上公布,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面试原则上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选聘人员与所聘职位的专业、岗位特点的适应性以及分析判断问题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未达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也不得作为递补对象。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选聘人数内确定体检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资格的,依面试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七、确定拟录用人员及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经体检合格,在选聘人数内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天河区信息网(http://www.thnet.gov.cn)上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如公示期间被投诉查实或因个人原因放弃录用资格等情况,可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八、录用
公示期间无影响聘用不良反映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经公示,被投诉查实不可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福利待遇
1.执行调整后的统计员工资标准,并享受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福利待遇(以享受2年工龄津贴计算,含五险一金全年总收入约为税前8.2万元左右)。
2.财政拨付人员经费(纳入97号文管理)的编外人员聘用后,可与聘为财政拨付人员经费(纳入97号文管理)的编外人员期间的工龄,合并计算其工龄津贴,保持其待遇的连续性;区属各部门、各街道自聘人员聘用后,工龄津贴按新进人员标准计算。
十、有关要求
1.参加选聘的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选聘公告规定的选聘条件,不符合选聘公告要求任何条件之一的,不得参加报名。
2.参加选聘的人员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可据此解除合同。
广州市天河区统计局
2021年3月23日
文章来源:http://www.thnet.gov.cn/thdt/tzgg/rsxx/rszp/content/post_71518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