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信息
1.招聘岗位:行政辅助人员(1名);
2.工作地点:越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越秀区竹丝岗大马路41号二楼)。
二、招聘条件
1.年龄40周岁以下,具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2.遵纪守法,工作认真细致,责任心强,有一定的政策理论和文字水平,服从岗位分配,善于学习和接受新知识;
3.熟练操作电脑,会用日常办公软件;
4.身体健康,能够胜任相关工作要求,能承受工作压力;
5.有财务工作经历优先。
三、招聘程序
招考流程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采用邮箱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者自行下载《越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政辅助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需附上个人近期免冠证件照),按要求填写完整相关信息后,连同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计划生育证明、其他证明材料扫描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815426818@qq.com报名。邮件标题注明“应聘+姓名+手机号码”。
报名时间:2021年4月1日--4月7日。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越秀区政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后,通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
(三)现场资格审查及面试
面试当天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名者需提交报名材料原件进行查验。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即进入面试。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成绩高低按1:1比例确定人选。5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拟录用人员参加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因个人原因放弃聘用资格等情况的,可根据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五)公示
对拟聘用的人选将在越秀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uexiu.gov.cn)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聘用及工资待遇
(一)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办理有关劳动用工手续,实行一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履行劳动合同;考核不胜任的,解除劳动合同。
(二)工资待遇按照越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政辅助人员工资标准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学历、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或低于招聘公告规定的其中任何条件之一,均不可以报名,否则后果自负。
(二)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应聘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职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如已签订劳动合同的,录用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
(三)在职的报考者应主动将应考意向报现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否则因未经原单位同意所引起的所有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本公告由广州市越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解释。联系人:孙小姐;联系电话:020-37601725。
相关文件下载
文章来源:http://www.yuexiu.gov.cn/yxdt/tzgg/content/post_71899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