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福建省水产技术推广总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福建省水产技术推广总站(福建省水生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系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直属公益性财政核拨事业单位,位于福州市西洪路。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㈡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㈢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在1985年4月至2003年4月期间出生);
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30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专业 | 学历学位 | 备注 |
水生动物疫病防控 | 3 | 水产、水产养殖、水产养殖学、渔业资源、渔业发展、预防兽医学、临床兽医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微生物学、细胞生物学、免疫学、病原生物学、海洋生物学、水生生物学、海洋生物技术、动物科学 |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该岗位需从事外业工作 |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门户网站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6日——2021年4月20日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将报名材料扫描版以附件方式发送到邮箱:fjssjzz@126.com (邮件主题注明:招聘报名+个人姓名),并将报名纸质材料寄达福建省水产技术推广总站人事政工科,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材料包括:
⑴《福建省水产技术推广总站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附件1);
⑵身份证复印件;
⑶学历、学位复印件。2021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的,应书面保证其学历学位真实性、有效性;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⑷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如暂时无法提交的,经福建省水产技术推广总站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3.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4.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核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五、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其中笔试合格线为60分。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
2.在笔试合格线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弃权面试的空额从达到笔试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合格线为70分。
3.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福建省水产技术推广总站同意后最迟延至考核前提交,逾期未提交的取消考核资格;报考者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4.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笔试和加试成绩为准。
5.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以及所有参考人员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请关注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门户网站。
六、注意事项
1.携带考试用具。考生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黑色中性笔等考试用具。
2.做好防疫准备。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并事先在本人手机上下载闽政通app、注册生成“八闽健康码”,笔试当天须携带本人手机以便现场核查健康码。“八闽健康码”为绿码,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者方可进入考点。对持“八闽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可至中央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疫情风险等级)、笔试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还须提供笔试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核酸检测机构查询见附件2)。笔试当天报到时或笔试过程中因体温异常(≥37.3℃),经工作人员复检,体温正常的,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复检仍高出37.3℃的,应配合安排至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不得参加当日笔试。请广大考生做好相关准备。
3.递交《防控承诺书》。请考生认真阅读和签署《2021年福建省福建省水产技术推广总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3),于考试当天报到时递交。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取消其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项目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九、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十、联系方式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55号福建省水产技术推广总站
邮编:350002
电话:0591—87501527
十一、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省水产技术推广总站和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共同组织实施。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机关纪委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机关纪委0591-87878611;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机关党委(人事处)0591-87878619
福建省水产技术推广总站0591-83716870
附件:1.福建省水产技术推广总站编外人员招聘报名表
2.核酸检测机构查询
3.2021年福建省水产技术推广总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
福建省水产技术推广总站
2021年4月6日
附件下载
附件:1.福建省水产技术推广总站编外人员招聘报名表.docx
附件:3.2021年福建省水产技术推广总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docx
来源:http://rst.fujian.gov.cn/zt/sydwrczp/zpfa/202104/t20210406_556507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