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天河区纪委监委关于招聘民情督察员面试的通知
2021年民情督察员笔试已结束,现公布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详见附件)及面试相关事项。
一、面试时间:2021年4月11日(星期日)上午9:00-12:00。
二、面试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府路1号天河区人民政府机关大院1号楼7008室。
三、资格审查:面试当天将进行资格审查。请通过笔试符合面试条件的考生携带广州市天河区纪委监委公开招聘民情督察员报名表(考生在《广州市天河区纪委监委关于招聘民情督察员的公告》自行下载附件后打印并签名);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有关资格证书、奖惩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含社保缴费记录证明)等资料。上述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原件用于核对,复印件仅用于备案存查。在资格审查中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不能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有欺瞒行为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四、面试要求
(一)考生应严格遵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考生入场前将测量体温,体温异常进入考场前向工作人员出示本人健康码(粤康码、穗康码),进入考场后请全程佩戴口罩。
(二)参加面试的考生请于2021年4月11日(星期日)上午8:20前到达指定考场签到,并通过抽签方式确定面试顺序,8:35停止签到,未签到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如入围面试的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请于2021年4月9日下午17:00前电话告知工作人员,以便做好递补工作。
附件:
中共广州市天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4月8日
(联系人:朱先生、张先生,电话:38622354)
文章来源:http://www.thnet.gov.cn/thdt/tzgg/rsxx/rszp/content/post_72117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