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萝岗街道办事处
2021年公开遴选福成社区党组织书记公告
为加强萝岗街福成社区基层组织队伍建设,现面向广州市黄埔区镇(街)现有村(社区)专职人员中公开遴选福成社区党组织书记1名。
一、遴选范围和人数
广州市黄埔区镇(街)现有村(社区)专职人员,遴选人数1名。
二、遴选人选条件
(一)符合“五强”标准:
1.党性强。理想信念坚定,宗旨意识牢固,公道正派,对党忠诚,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要求;
2.管理服务本领强。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能够统揽社区工作,积极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服务党员;
3.带富能力强。既有带头勤劳致富的本领和稳定的致富门路,又有较强的市场经济意识和经济管理才能,能带领群众共同致富;
4.化解矛盾能力强。积极主动排查化解问题隐患,善于做群众的说服、教育、引导工作,依法妥善处置遗留问题和突发性事件;
5.廉洁履职意识强。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廉洁自律,干净干事,从严从实自我监督。
(二)中共党员(具有1年以上党龄),须在村(社区)工作5年以上(含5年),相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报考人员须提交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原件),由现工作所在镇(街)社区党组织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确认;
(四)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六)关于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区内跨镇(街)调动等有关要求需符合《黄埔区民政局关于明确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1.拟调入镇(街)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有空缺指标。
2.申请人居住在拟调入镇(街)。申请人提供拟调入镇(街)辖内本人、配偶或与配偶共有的不动产权证书(房产证)。
3.新入职的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工作时间不满3年的、或已跨镇(街)商调不满5年的,原则上不予商调。
4.广州市户籍,身体健康,且年龄须为18周岁以上(2003年4月1日前出生)、45周岁以下(1976年4月1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公开发表违背党中央决定的言论,参与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
(2)有组织和煽动群体性事件,在公共场所非法聚集,围堵冲击国家机关,煽动、串联、胁迫、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等违反《信访条例》的行为;
(3)有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
(4)有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的行为。
(5)被判处刑罚的;
(6)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
(7)有违反中央换届“九严禁”纪律要求行为或因此受过处分、处罚的;
(8)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超计划生育未经处理、处理未完结或者处理完结未满5年;
(9)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之间不得有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关系。
有关时间计算均截止至2021年4月1日。
三、遴选程序
遴选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12日至4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2.报名方式:以下两种报名方式选择其中一种即可。
(1)网上报名:将报名资料彩色扫描版发送至邮箱wangjiaolian@gdd.gov.cn;
(2)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须本人携带报名资料,至广州市黄埔区萝岗公路街168号萝岗街道办事处1楼社计办3室进行现场报名(联系人:王小姐,电话:020-82080474)。
3.报名资料:
(1)《广州市黄埔区萝岗街道公开遴选社区党组织书记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详见附件1);
(2)近期小一寸正面免冠证件彩照1张(张贴于报名表上);
(3)身份证复印件,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
(4)户口本(含首页及考生本人页)复印件;
(5)国家承认的最高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由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证书鉴定证明》,或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所在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复印件(注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入党具体时间);
(7)工作单位出具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复印件,由相应社区党组织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确认。
村(社区)专职人员须在村(社区)工作2年以上(含2年),相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二)资格初审
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须对本人提交的报名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凡不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的,不予审核通过。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应达到相应职位遴选人数的1:3以上。未达比例的,延长报名时间(具体内容另行通知)。
(三)资格复审
街道对人选的报考条件以及有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通过面谈了解考生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岗位匹配等方面情况以及工作期间表现。通过资格复审的,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或没有参加资格审查的,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须由考生本人参加,具体时间、地点由街道另行通知,请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等联系方式畅通。参加复审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及户口本(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
(2)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
(3)所在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提供原件);
(4)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提供原件);
(5)相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证明材料(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
(6)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材料(提供原件)。
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不按时提供资格复审材料的,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遴选人员资格;
(7)如在工作中有突出表现或突出贡献,请提供相关资料。
(四)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确定为面试对象。
将通过短信通知进入面试的考生参加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通知为准。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生持面试通知书及有效身份证准时参加考试。
(五)面试成绩
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考察对象人选,如出现成绩相同无法确定考察对象人选的,则再进行专业能力测试,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
(六)组织体检
体检对象按遴选人数依考生总成绩以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总成绩出现同分的,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排序)。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由街道统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费用由考生自理。
首次体检不合格人员安排复检,复检合格后方可定为考察对象,复检次数最多不得超过2次。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察对象人选开展综合考察,到考察对象人选所在单位进行深入考察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情况等各方面情况。由考察对象人选所在单位提供其政治鉴定材料、廉政审查材料、信访举报核查情况和个人现实表现等材料。
因考察对象人选政审或组织考察不合格、考察人选主动放弃或所在工作单位不同意调出及不接受前往考察等原因导致岗位出现空缺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八)公示、录用及待遇
经体检和组织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信息网(http://www.hp.gov.cn/)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有反映问题线索清晰、真实署名的信访举报,将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录用资格。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工作的,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社区党组织书记参照社区居委会专职人员正职待遇计发薪酬,按照考核情况发放一定额度的绩效奖金,并按有关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四、其他有关要求
(一)纪律要求
1.报名人员提供信息、资料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将取消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严防在遴选工作中打探消息、跑风漏气、说情干预,不得有托人说情、打招呼等行为;严禁篡改档案、考试作弊,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3.严格执行有关政策,坚持规范程序,严肃纪律,阳光操作,确保公平公正;主动接受干部群众和社会舆论监督,对遴选中的违纪违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二)防疫工作要求
1.本次招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按照有关防控要求,报考人员应持“粤康码”或“穗康码”经体温检测正常后方可进入报名、资格复审、面试等现场,全程佩戴口罩;报考人员须提前详阅《个人健康信息申报承诺书》(详见附件2)的相关规定,并按照规定于资格复审时带回考生本人签署的《个人健康信息申报承诺书》。
2.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者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考生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取消考试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萝岗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0-82080474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附件:
附件1广州市黄埔区萝岗街道公开遴选福成社区党组织书记报名登记表.docx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萝岗街道办事处
2021年4月12日
文章来源:http://www.hp.gov.cn/xwzx/tzgg/content/post_72166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