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湾区人民法院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具体招聘信息
1.招聘岗位:财务人员。
2.招聘人数:1人。
3.资格条件:
(1)年龄在3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18日);
(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会计类相关专业;
(4)有从事政府会计工作经验者优先;
(5)有驾驶证者优先。
(三)薪酬福利:
年总经费约7.7万元(含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等费用),被聘用者自行解决住宿问题。
二、应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资料:①《珠海金湾区人民法院招聘合同制人员报名表》(见附件,报名表无需扫描,以word格式投递);②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驾照、其他证书等相关扫描文件。
2.文件格式:应聘的岗位名称+姓名.RAR压缩包(注意:简历文件格式不符者,投递简历将自动被剔除,请留意)。
3.接收邮箱:jwfyzzb0101@163.com(请在Email的主题中注明应聘的岗位,标题格式为“岗位名称+姓名”,如“财务人员张三”)
(二)初审
我院将根据岗位条件和个人经历、技能等综合条件进行初选,以电话方式提前通知通过初选的人员参加笔试、面试,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将以电话形式提前通知。
(三)考试
1.笔试(满分100分)。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答卷时间为90分钟。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的会计学基础知识。
2.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所具备的综合素质与能力。
3.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确定考试成绩,并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4.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笔试开考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面试的考生未能在规定时间前到达指定地点候考的,视为弃权。
(四)体检
在珠海市三甲以上公立医院进行,标准按一般劳动用工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
(五)考察
考察是对进入体检人员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察,以及对进入考察人员报考资格条件的复核。进入考察人员须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计划生育证明。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办理聘用手续
经审核无异议的,招聘结果报人事有关部门备案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三、投递截止时间
2021年4月27日(暂定,具体视报名情况而定)。
四、其他事项
(一)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终止聘用关系。
(二)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拟聘用人员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对象,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递补人选:1.体检结果不符合要求的;2.审核结果影响聘用的;3.放弃聘用资格的;4.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岗的;5.出现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
2021年4月19日
文章来源:http://www.jinwan.gov.cn/zwzx/tzgg/content/post_27651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