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保障中心公开招用辅助人员公告
广州市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保障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用2名辅助人员。根据《越秀区区直机关事业单位辅助人员管理试行办法》《越秀区区直机关事业单位辅助人员经费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用岗位
广州市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保障中心辅助人员岗位,主要工作内容是在广州市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其下属单位从事辅助性工作,招用人数2名(相关招用要求详见附件1职位表)。
二、报考条件
(一)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愿意履行辅助人员招考岗位职责与义务。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18-40周岁,具备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文化程度。
(五)工作责任心强,有良好的沟通能力。
(六)持有《就业创业证》或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用:
1.正在接受审计、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2.被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不满三年的;
3.曾被处管制以上刑罚处罚的;
4.由于个人原因,导致单位重大经济损失或者社会影响恶劣的;
5.个人存在不诚信行为的;
6.法律、法规规定影响招用的其他情形。
三、工资待遇
辅助人员工资约3200元/月(含基本工资、基础性绩效奖励、五险一金个人部分等),另根据其日常工作表现,进行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并按考核等次发放奖励性绩效奖金(约9000-15000元之间/年),具体以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为准。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二)报名时间:2021年5月6日至2021年5月8日,9:30-11:30,14:30-17:30。
(三)报名材料:
1.《广州市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保障中心公开招用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原件(一式一份),该表请先自行下载填写(详见附件2);
2.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就业创业证或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如有学位证、专业技术职称证等证书的,请一并提交;以上材料均须提交原件核对,并提交一份复印件(注:报考者资料一经提交恕不退回);
3.大一寸免冠蓝底彩色近照2张(其中1张贴在报名表)。
(四)报名地点:越秀区惠福东路龙藏街15号一楼(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待大厅)。
咨询联系电话:83392032 联系人:廖先生
(五)资格审查:由招用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考核。
五、考核形式
(一)考核形式:计算机技能测试、面谈综合考核。
(二)考核时间:计算机技能测试、面谈时间和地点将通过手机短信或电话通知报名人员,请报名人员保持手机通讯畅通。
(三)计算机技能测试形式:根据岗位需求,测试报名人员的计算机操作等技能。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不得进入面谈环节。
(四)面谈形式:面谈采用问答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不得进入体检环节。面谈成绩当场公布。
六、体检
(一)通过面谈的人员,按招用职位拟招用人数和面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由广州市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保障中心组织并通知入围人员参加体检。
(二)因体检不合格而空缺职位的,广州市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保障中心可根据实际需要,按照面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三)体检标准可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的体检标准进行。
(四)公示结果。经过考核、体检后,拟招用人员名单通过越秀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uexiu.gov.cn)对外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五)发送招用结果。根据考核、体检情况,确定招用人员名单,并发送招用结果通知书。考生因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取消招用资格的,广州市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保障中心可根据实际需要,按照面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其他事项
(一)对招用人员将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按国家规定购买社会保险及公积金。
(二)报考人员提供虚假证件、资料的,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
(三)监督投诉方式:广州市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科,电话:83188281。
(四)本公告如有其他不详或未尽事宜,由广州市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保障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1.公开招用辅助人员职位表
2.广州市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保障中心公开招用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广州市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保障中心
2021年4月23日
相关文件下载
附件2:广州市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保障中心公开招用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文章来源:http://www.yuexiu.gov.cn/yxdt/tzgg/content/post_723653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