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珠海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委员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公告
中共珠海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委员会负责统筹、指导全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现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党建指导员)5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待遇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
中共珠海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委员会综合事务类四级或三级合同制职员(党建指导员)5名。
(二)工资待遇
享受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员相关管理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资格条件
1.中共正式党员;
2.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组织纪律观念强,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党建工作;
3.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有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及办公软件;
4.有党建工作经验优先;
5.服从工作岗位分配;
6.其它条件见附件1;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受过纪律处分的;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不适合在政府部门工作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方式:
2021年4月29日-5月14日,请有意向的人员填写《中共珠海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委员会合同制职员报名表》(须在“本人承诺”栏签名),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党员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复印件扫描,本人起草的具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或发表的文稿,发送至电子邮箱:zhsfgdw@126.com,邮件名称请注明“党建指导员招聘+姓名”。联系电话:2221061(咨询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报名者为留学回国人员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2.资格审查:中共珠海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委员会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通知应聘人员现场确认查验网络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原件;不符合条件的,将回复邮件通知。经审核与报名材料不符的,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时间地点将于报名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珠海市总商会微信公众号公布,请考生主动关注和查询。
3.其他事项:考生需持有绿色“粤康码”或“防疫健康信息码”查验方可参加笔试和面试,如现场发现体温异常将禁止进入考场,工作人员将劝告考生立即前往发热门诊就诊。
(二)招聘考试
1.笔试:重点考核政策理论水平、文字综合能力等。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参加面试考生。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确定为面试对象;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重点考核能力素质、个性性格、心理健康水平等。根据面试情况确定综合评价得分,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即为最终成绩,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确定为体检和考察对象;均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该职位招聘。
最终成绩(面试成绩)、体检及考察人选名单于面试后10个工作日内在珠海市总商会微信公众号公布。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在指定的珠海市二级甲等以上公立医院进行,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考察:主要考察应聘者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身心健康、人际沟通等方面的情况,并进行资格复查。
(四)确定拟聘人员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名单在珠海市总商会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程序和权限审批并办理录用手续。
如发现考生有违纪违法、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录用资格。
(五)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珠海市职员服务中心办理劳动合同签订手续。
三、纪检监督
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督,纪检监督电话:2221002。
四、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如下情形之一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不服从组织安排的;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作弊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有违法犯罪记录的;因公示有异议经核查属实影响聘用的。
(二)因考生放弃或被取消拟聘资格、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而导致岗位缺额的,可按合格考生考试最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三)未尽事宜,由中共珠海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委员会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中共珠海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委员会招聘合同制职员职位条件一览表
2.中共珠海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委员会合同制职员报名表
中共珠海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委员会
2021年4月23日
附件下载:附件1:中共珠海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委员会招聘合同制职员职位条件一览表.doc
附件2:中共珠海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委员会合同制职员报名表.doc
文章来源:http://zhrsj.zhuhai.gov.cn/zw/tzgg/gzzk/content/post_285061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