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栗坡县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3〕9号)的有关规定,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1〕2号)《云南省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文山州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的要求,现将麻栗坡县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凡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属于以下情况的人员:
(一)户籍在麻栗坡县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二)持有麻栗坡县公安机关签发且在有效期内《云南省居住证》的外县户籍人员。
(三)持有麻栗坡县公安机关签发且在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有效期内,在文山州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的,在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上述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时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其他条件、程序和提交材料与本省申请人相同。
(五)驻麻栗坡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学历条件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具体如下: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含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含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身体条件
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申请人须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要求,申请人须在麻栗坡县人民医院体检合格。
(四)普通话水平
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考试要求
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并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登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
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参加由所在学校按教育部统一要求组织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获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后申请参加免试认定,免试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须与该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该证书在有效期内只能申请参加认定一次。
(六)免试认定
2016年前(含2016年)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可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的教师资格。
三、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1.报名网址
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
2.网报时间
春季:5月20日9:00至6月22日17:00(其中6月1日至6月6日网站维护,网站访问功能关闭,期间不能开展网报,如遇政策调整另行公告)。
秋季:9月10日9:00至9月30日17:00(如遇政策调整另行公告)。
3.认定机构
(1)申报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申请人户籍地、居住证所在地、驻滇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麻栗坡县辖区内的由麻栗坡县教育体育局认定,选择麻栗坡县教育体育局为现场确认点。
(2)申报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人户籍地、居住证所在地、驻滇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麻栗坡县辖区内的选择麻栗坡县教育体育局为现场确认点,现场确认由麻栗坡县教育体育局负责,初审材料报文山州教育体育局复核认定。
(3)在校就读的高校学生申请教师资格的只能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麻栗坡县教育体育局不受理在校就读的高校生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4.申请人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应学历要求,确定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申请人确定任教学科须与报考专业相同。
5.申请人应根据网报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申请信息,并上传近期免冠1寸电子照片(格式:JPG/JPEG,彩色白底,不大于190K,与粘贴在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版)。
网报系统开通个人信息实名核验功能,请申请人准确填写本人信息,如果实名核验不能通过将无法进行认定申报(关于实名核验问题详见中国教师资格网中“常见问题”第4条)。
(二)现场确认
申请人应及时查阅相应认定机构发布的认定公告,网上申报完成且体检合格后,按规定时间和地点携带相关材料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春季:2021年6月23日至6月30日(工作日进行),逾期不再受理(如遇政策调整另行公告)。
秋季:2021年10月11日至10月22日(工作日进行),逾期不再受理(如遇政策调整另行公告)。
地点:麻栗坡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政务楼1308室)。
申请人须提交的材料:
申请人应及时查阅相应认定机构发布的认定公告,网上申报完成且体检合格后,按规定时间和地点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进行现场审核确认,证书证件原件提交现场审核,审核后返还原件,复印件存档。申请人现场确认须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
(1)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
(2)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明:户籍在麻栗坡县的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持麻栗坡县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云南省居住证》申请认定的,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驻麻栗坡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港澳台居民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有效期内。
2.学历证明
(1)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网报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申报《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网报系统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学历认证报告。
(2)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3.体检表
提供《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表》原件(体检表见附件1,申报人A4纸张双面打印体检表,并张贴本人与网报时相片一致的1寸证件照片;除双休日外,申报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到麻栗坡县人民医院门诊大楼8楼医务科体检;体检费用自理;申报人体检结论有效期为半年;体检表上须明确填写体检结论“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无医生签字、医院明确体检结论和盖医院公章的体检表视为无效),体检报告仅限当次认定有效。
对申请人孕期拍摄X光胸片相关事宜的处理意见如下:
(1)对于申请人已怀孕的,向医院提供相关已孕证明,可免检胸片;
(2)疑似怀孕的,可以到医院检查,凭检查结果,已怀孕的,可免检胸片;
(3)备孕、哺乳期一律不免检胸片。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5.证件照
提交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1张(与网报上传相片同底版,照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6.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者,需提供有效期内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根据教育部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网址:http://www.ntce.cn)。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该证书在有效期内只能申请参加认定一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通过系统核验,无需现场提供材料。
2016年前(含2016年)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全日制教育硕士可以直接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对应的教师资格,此类人员现场确认时需提供含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完整成绩单和教育实习鉴定表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可提供由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签字盖章的复印件)。
7.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注:申请人在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时,所需材料凡经网报系统电子信息校验通过的,不再提交纸质材料。此处所指的纸质材料包括学历证明、国考合格证明、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等;网报系统校验不通过及其它系统无法校验的材料,则需提供相关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特别提醒:申报人现场确认前按公告要求备齐所需原件和复印件,避免申报人提供材料补齐而往返奔波。
(三)认定和领取证书
完成现场确认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申请人及时登录查询中国教师资格网查询所申报教师资格认定进度,麻栗坡县教育体育局在30个工作日内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申请人领取教师资格证书领取前,请主动致电咨询麻栗坡县教育体育局的认定和制证情况,所有手续办结方可前往麻栗坡县教育体育局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咨询电话:0876-6627227,咨询地址:麻栗坡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证书领取方式:本人凭在有效期身份证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他人代领须提供委托书方可领取)。
四、其他事项
(一)其他未尽事宜详见麻栗坡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公告,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二)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程序,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报和现场确认的,认定机构将不能再受理并认定,导致的不良后果和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禁止个人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因他人替代报名影响申请人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自行承担。
(三)结合我县疫情防控形势,请申请人服从我县疫情防控要求,扫码出行、佩戴口罩、监测体温、主动出示健康码等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现场确认前主动致电联系确认点的人流情况、错时错峰合理安排时间,现场确认时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确保认定工作安全有序开展。如遇特殊情况,另行通知或公告。
(四)根据规定,申请人每年只允许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五)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六)申请人已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已被丧失教师资格的,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
(七)咨询电话:0876-6627227,地址:麻栗坡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麻栗坡县政务楼1308室),麻栗坡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nmlp.gov.cn/。
附件:
附件3 《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 ).pdf
麻栗坡县教育体育局
2021年5月10日
来源:http://www.ynmlp.gov.cn/contents/33/207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