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蚌埠市教育局公开招聘教研员公告
为满足我市教育改革和发展需要,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关于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紧缺专业人才工作的通知》(蚌人社发〔2019〕29号)精神,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研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中学语文、中学数学、中学物理、中学化学、中学生物、中学思想政治、中学美术、小学英语、小学科学、幼儿教育教研员各1名,共10人。
二、招聘范围
在蚌埠市(含三县)以外的教科研机构、普通高中、小学、幼儿园任职的教研、科研人员或有经验的一线教师。
三、相关待遇及工作安排
按照蚌埠市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纳入蚌埠市教育科学研究所编制,享受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相关薪酬待遇,试用期一年。一年后,对其工作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继续在教研岗位留用,如考核不适合教研员工作,则转岗调整至市内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担任教师工作。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身体条件。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二)资格条件
1.具有本科(第一学历为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招聘专业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中学教研员要求为高中教师资格证。
3.具有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特别优秀者可以放宽到中级职称,同时要具有硕士学位和研究生学历,且本科段和研究生段所学专业要与报考学科专业一致。
4.1981年5月1日以后出生(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年龄可至放宽1976年5月1日)。
5.具有10年及以上一线教育教学工作经历,中学至少完成高中一个完整的学段教学循环,小学须承担过毕业年级教学。具有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和写作能力。
6.具有显著的教学教研成绩。应聘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获得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教育教研部门颁发的一等奖以上教学竞赛奖励;②近5年有1篇专业论文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或人大复印中心全文转载(或公开出版学术著作1部);③近5年主持过1项地市级及以上教育科研课题(已结题);④获得地市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授予的名教师、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师工作室、教坛新星、教学能手等荣誉称号。
7.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对本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等有较深入的研究,能够把握新课程改革方向;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指导广大教师做好教育教学工作,熟悉现代化教育和网络技术。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资格审查、专业测试的办法进行。
(一) 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21日—6月30日。
2.报名地点:蚌埠市教育局人事科,邮箱:22951095@qq.com联系电话:0552-2044954,联系人:高松。邮件以报考岗位+姓名命名(如:“蚌埠市教科所中学语文 刘某某”。)
3.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的电子稿(扫描件):
(1)《2021年蚌埠市教育局公开招聘教研员报名表》(见附件);
(2)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聘书;
(3)反映个人综合素质的相关材料,包括各类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论文以及反映自己教学、教研成绩的实证材料。
4.网上资格初审:
网上资格初审结果,将向初审通过人员反馈。
(二)现场资格确认
网上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须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并提交报名材料复印件一份(不予退还)。现场资格确认须本人参加,不得委托他人办理。不按时参加现场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进入专业测试,不符合条件者取消测试资格。
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名单、现场资格确认及测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将在蚌埠教育网公布,请应聘者主动关注查询。
(三)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分学科素养测试、授课、评课和答辩四部分,满分均为100分。按学科素养测试20%,授课20%、评课30%、答辩30%计入专业测试总成绩。如总成绩并列,则先后以答辩、评课成绩顺序排序。
专业测试结束后,由评审专家组依据应聘合格者的测试成绩高低顺序,对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评定,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不递补。
(四)体检
根据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进行体检。
(五)考察
考察按《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的规定执行。
(六)结果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蚌埠市教育局官网、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六、人员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或举报信息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符合蚌埠市教育人才引进条件的人员,享受蚌埠市人才引进的相关政策。
录用人员须在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2个月内解除与原单位聘用关系,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七、纪律监督
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测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选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招聘资格。
八、其他事项
其他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情况研究确定。咨询电话:0552-2044954,监督或投诉电话:0552-3716687(蚌埠市纪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0552-3125632(蚌埠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蚌埠市教育局地址:蚌埠市东海大道3888号,邮编:233000。
蚌埠市教育局
2021年5月11日
文章来源:http://rsj.bengbu.gov.cn/xwdt/tzgg/88431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