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修文县委办公室2021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及事业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中共修文县委办公室干部队伍力量,按照干部调配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中共修文县委办公室2021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及事业人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本次选调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择优选调。
二、选调职位和数量
公务员岗位:选调中共修文县委办公室三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2名(详见附件1《中共修文县委办公室2021年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
事业岗位:选调修文县保密技术检查中心管理岗位人员2名(详见附件2《中共修文县委办公室2021年公开选调事业人员职位表》)。
《中共修文县委办公室2021年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和《中共修文县委办公室2021年公开选调事业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选调职位表》。
三、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公务员岗位:全县范围内已进行公务员(含参公)登记备案的在编在岗人员;
事业岗位:全县范围内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不含学校和医院)在编在岗人员(不含工勤人员)。
(二)选调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党性观念强,具有良好业务素质,工作实绩突出,公道正派,敢于坚持原则,清正廉洁,热爱办公室工作;
2.具有2年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
3.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5月2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0年5月21日及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7.符合公开选调职位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时间计算截止到2021年5月21日。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曾受过党纪政务处分、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诫勉谈话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招录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时间计算截止到2021年5月21日);
5.通过招聘、选调、调配到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未满2年的(时间计算截止到2021年5月21日);
6.选调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新招录招聘尚在试用期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修文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iuwen.gov.cn/)发布选调公告,选调职位、选调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选调职位表》,报考人员如需咨询选调有关事项,可按《选调职位表》公布的电话同中共修文县委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委办)联系。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提供资料如下: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登录修文县人民政府网,下载并填写《中共修文县委办公室2021年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或《中共修文县委办公室2021年公开选调事业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3、附件4,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报考信息;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录(聘)用审批表或文件复印件(需加盖主管部门公章),个人身份为公务员或参公管理人员的还需提供公务员(参公)登记表(需加盖主管部门公章);
(5)转正审批表或文件复印件(需加盖主管部门公章);
(6)工作以来历年年度考核证明(需加盖主管部门公章);
(7)近期一寸免冠正面证件照1张;
(8)《选调职位表》中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9)中共修文县委办公室2021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及事业人员疫情防控告知书。
报名人员不得弄虚作假、隐瞒个人信息、伪造虚假报考材料,或者搞非组织活动,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本人报考,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报名地点:县委办(修文县行政中心A区906室)
报名时间:2021年5月21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
本次公开选调不收取报名费。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县委办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发现资格不符的将立即取消选调资格。
各选调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拟选调人数的比例应达到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县委办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减少或取消选调计划数。
报名结束后,县委办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各岗位报名情况及减少选调计划数和取消的岗位在修文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
(三)笔试
笔试由县委办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时间为2021年5月22日9:00-11:30。笔试地点、考场另行通知,报考人员需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和《报名登记表》参加考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县委办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在修文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最低合格分数线。
笔试结束后,县委办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笔试环节成绩从高到低,在修文县人民政府网公布笔试环节成绩,并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四)面试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进入面试人数与拟选调人数不高于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与拟选调人数达不到3:1的,经县委办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降低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但最低不得低于2:1,低于2:1的减少或取消选调计划数。
选调计划数减少或取消情况将在修文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
面试由县委办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时间为2021年5月23日9:00开始,面试地点、考场另行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选调人员持《报名登记表》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参加面试。
(五)总成绩计算办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折合总分为100分。各选调岗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考察对象,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末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相同,需重新组织面试,以新一轮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考察对象。
总成绩由县委办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修文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布。
(六)考察
考察对象人数按与拟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由县委办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考察组由2名以上中共党员组成,考察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重点考察工作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考察组要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并再次核实考生个人资料、年度考核情况和在编在岗情况,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对象在现单位工作不满2年的,一般要到其上一个工作单位进行延伸考察。
考察合格者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若考察对象自动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轮。
(七)讨论决定
根据考察结果,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在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由县委办领导班子集体讨论提出人选使用建议,报县委办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确定拟选调人员。县委办领导班子集体讨论认为某一职位合适人选低于选调计划数或确无合适人选的,报经县委办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以减少或放弃该职位的选调。
(八)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选调人员,由县委办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在修文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选调的,取消选调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手续,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选调。
(九)办理调动手续
对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调动的拟选调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由中共修文县委组织部、修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五、工作要求及有关说明
(一)纪律监督
本次选调工作接受修文县纪委县监委监督,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现象。如有违纪违规情况发生,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由县委办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公布的有关事项,通过修文县人民政府网发布。具体的报名、考察等有关事宜,由县委办负责告知报考人员。
(二)疫情防控
报考人员要严格按照国家、我省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做好防控措施,参加各环节考试。
(三)本次选调工作相关通知、公告、信息等将在修文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请考生注意及时查看。
(四)本次选调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五)在选调各环节中,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六)本选调公告解释权属县委办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未经允许严禁转载。
考生查询选调公告请登陆以下网站:
修文县人民政府网(www.xiuwen.gov.cn)
(七)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县委办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
0851-82317069(中共修文县委办公室)
监督电话:
0851-82326910(修文县纪委县监委)
附件:附件1:中共修文县委办公室2021年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docx
附件2:中共修文县委办公室2021年公开选调事业人员职位表.docx
附件3:中共修文县委办公室2021年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4:中共修文县委办公室2021年公开选调事业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5:中共修文县委办公室2021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及事业人员疫情防控告知书.docx
中共修文县委办公室2021年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17日
文章来源:http://www.xiuwen.gov.cn/zwgk_5667434/xzfxxgkml/rsxx_5667456/zkxx_5734618/202105/t20210517_681352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