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良县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3〕9号)的有关规定,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1〕2号)和曲靖市教育体育局的工作安排,现将陆良县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凡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属于以下情况的人员:
(一)户籍在陆良县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二)持有陆良县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外县户籍人员;
(三)持有陆良县公安局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有效期内),且无犯罪记录的港澳台居民。
(四)持有陆良县公安机构签发且在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有效期内,在曲靖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的。上述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时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其他条件、程序和提交材料与本市申请人相同。
(五)驻陆良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学历条件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具体如下: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含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含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身体条件
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申请人须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要求,申请认定人(含申报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的人员)体检工作由陆良县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
(四)普通话水平
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考试要求
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并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登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
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参加由所在学校按教育部统一要求组织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获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后申请参加免试认定,免试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须与该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该证书在有效期内只能申请参加认定一次。
(六)免试认定
2016年前(含2016年)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可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的教师资格。
三、报名流程
(一)网上申报
1.报名网址
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
2.网报时间
春季:6月12日9:00至6月22日17:00
秋季:9月20日9:00至9月30日17:00(如遇政策调整另行公告)
网络申报时按提示选择户籍所在地教育体育局或行政审批局为现场确认点,所需材料交该认定机构(含申报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
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行政审批局查询电话详见“附件1”。
3.认定机构
(1)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且户籍所在地、居住地为陆良县的,由陆良县教育体育局认定;报名时,确认点请选择“陆良县教育体育局”。
(2)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且户籍所在地、居住地为陆良县的,由曲靖市教育体育局认定;报名时,确认点请选择“陆良县教育体育局”。
4.申请人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应学历要求,确定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申请人确定任教学科须与报考专业相同。
5.申请人应根据网报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申请信息,并上传近期免冠1寸电子照片(格式:JPG/JPEG,彩色白底,不大于190K,与粘贴在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版)。
网报系统开通个人信息实名核验功能,请申请人准确填写本人信息,如果实名核验不能通过将无法进行认定申报(关于实名核验问题详见中国教师资格网中“常见问题”第4条)。
(二)现场确认
网上申报完成后,申请人(含申报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按规定时间携带相关材料到陆良县教育体育局人事科(陆良县中枢街道中兴北路114号)进行现场审核确认,逾期不予受理。
现场确认时间如下:
春季:6月12日至6月22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秋季:9月20日至9月30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现场确认需提交以下有关材料
1.身份证明
(1)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册原件及复印件。
户籍不在陆良县的,需提供有效期内《陆良县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驻陆良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港澳台居民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有效期内。
2.学历证明
(1)与申请资格种类相对应的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港澳台学历还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
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网报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2)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证件照
近期免冠正面半寸白底证件照片一张(正规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认定资格种类和学科、姓名、身份证号)。
5.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者,需提供有效期内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2016年前(含2016年)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全日制教育硕士可以直接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对应的教师资格,此类人员现场确认时需提供含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完整成绩单和教育实习鉴定表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6.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7.《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原件(见附件,需用A4纸双面打印,必须贴上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的1寸免冠彩色白底证件照片)。
(三)认定和领取证书
陆良县教育体育局完成现场确认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证书领取时间待后续通知。
四、其他事项
(一)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各地认定机构网站发布的通知公告,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二)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程序,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能再受理并认定,由此导致的后果、责任由申请人自己承担。
(三)各认定机构要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形势,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根据当地防控要求,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错时错峰合理安排时间,安全有效推进认定工作。
(四)根据规定,申请人每年只允许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五)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咨询电话:0874-6222912
附件:云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A4纸正反面打印,点击标题下载)
陆良县教育体育局
2021年5月24日
来源:http://www.luliang.gov.cn/pub/description/2462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