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4月招聘一般类岗位专干拟聘人员公示
根据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4月一般类岗位专干招聘方案及光明区专干管理有关规定,现对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资格复审合格的拟聘人员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1年5月27日至2021年6月2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检察院反映(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光明商会大厦13楼;联系人:胡小姐,电话88210873)。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
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检察院将对反映人信息严格保密,按规定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认真调查处理,并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
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检察院
2021年5月27日
附件:
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4月公开招聘专干拟聘人员名单.xlsx
文章来源:http://www.szgm.gov.cn/xxgk/xqgwhxxgkml/rsxx/zkzp/content/post_88088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