坡头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书记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坡头区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劳动合同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详见附件1《坡头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书记员职位表》。聘用后根据人员条件和工作需要安排到具体岗位。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毕业以上人员。其中,2021年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即2021年5月27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具备从事书记员工作的专业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6.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
7.报考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1985年5月27日至2003年5月26日期间出生);
8.具有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人员
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曾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其他不宜担任劳动合同制书记员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
2021年5月27日至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坡头区人民检察院(湛江市坡头区麻贯路11号)办公楼一楼大堂。报考人员应向工作人员出示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自觉接受体温检测。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要求
⑴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因考生提供虚假报考资料造成的所有后果由考生自负。
⑵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格可在本公告的附件中下载,表格均需用A4纸双面打印。
⑶报考人员须本人到场提交材料,不得委托他人。
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①《坡头区人民检察院招聘劳动合同制书记员报名表》(报名表须本人亲笔填写);
②本人户口簿、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③学历证书【未取得学历证书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④报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
⑤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背面需写上本人姓名)。
除报名表需提交原件外,其他有关证件材料均须提交原件及复印件1份,经审核后留下复印件,原件当场退还报名考生。
5.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招考全过程。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初审后,报名材料被接收并在领取准考证前未被告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即视为报名成功。
考生现场成功递交报名材料后,应随时保持联系手机畅通,因所留手机号码有误或联系不畅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6.准考证领取
⑴考生凭有效第二代身份证原件领取准考证,也可以委托他人代领,但须提交委托书,并提供委托人和被委托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作查验。领取准考证有关事项不再另行通知;
⑵领取时间:2021年6月3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⑶领取地点:坡头区人民检察院一楼
(二)笔试与面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1.笔试
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上的信息为准。
笔试含法律基础知识和时事政治,主要测试报考人员从事劳动合同制书记员应具备的政治业务素质、专业知识和文字表达能力。
坡头区人民检察院视笔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划定最低入围分数线,低于最低入围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笔试结果将于笔试结束后10天左右,在坡头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ptq.gov.cn)公布。
2.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笔试分数,按招聘职位1︰3比例从高到低确定面试对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主要考察陈述内容、语言表达、举止形象、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等。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排名。
(三)体检
1.确定体检对象
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考试总成绩及确定的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坡头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ptq.gov.cn)公布。
2.组织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集中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否则视为放弃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四)确定考察对象和组织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本院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进行考察。重点考察是否符合招聘条件。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者,通过在坡头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ptq.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本院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人员递补
体检不合格或者体检对象放弃的、经考察不合格或者考察对象放弃聘用的,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签订劳动合同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依次递补。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合同,实行合同制管理。初次聘用期限为三年,聘用期限届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可以续签聘用合同。
五、工资福利待遇
本次招聘的劳动合同制书记员月薪约3100元(含工资,社保个人部分,住房公积金个人部分)。
六、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招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视疫情防控情况,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发布。报考人员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报考人员应持“健康码”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考试;根据广东省疫情防控防疫有关规定,考前14天内有国内高、中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者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考人员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笔试前21天内有国外和港台旅居的报告者不能参加考试。
七、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
(二)参加考试(含笔试、面试和体检)时须带齐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者不得参加考试。
(三)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或在考试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必要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考试参考用书和资料等,除交给医院的体检费用外,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和公示等有关事项将在坡头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ptq.gov.cn)上公布,应聘人员须密切留意相关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
(六)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759-3960790(坡头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咨询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考察政审工作完成,逢工作日上午09:00-11:30,下午15:00-17:00。
本公告及相关要求,由坡头区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湛江市坡头区人民检察院
2021年5月21日
附件1 坡头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书记员职位表.xls
附件2 坡头区人民检察院招聘劳动合同制书记员报名表.docx
文章来源:http://www.ptq.gov.cn/xxgk/gggs/content/post_14546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