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源县政法事务中心2021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东源县政法事务中心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东源县政法事务中心现公开选调3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详见《东源县政法事务中心2021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选调范围及对象
河源市范围内公益一类事业编制在岗工作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高,道德品行好,身体健康,爱岗敬业;
(二)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7月后出生);
(三)符合岗位所要求学历、学位及专业;
(四)工作以来或近三年度考核(考评)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报名人员须征得所在单位及其主管单位同意后方可报名;具体职位报考资格条件详见《职位表》(附件1)。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
3.被有关部门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的当事人;
4.选调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试用期或未满服务年限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30日至7月2日9:00—17:00,报名咨询电话:0762-8836299。
2.报名地点:中共东源县委政法委员会(东源县委、县政府大院4号楼1楼4103室)。
3.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并提供以下材料:
(1)《东源县政法事务中心2021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报名表格除递交纸质版外,电子版(含电子证件照)以“报名岗位+姓名+报名材料”命名并发送至邮箱:dyzfbs@163.com;
(2)个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岗位001:提供近一年本人独立完成或以本人为主完成的具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含领导讲话、总结报告、调研文章等或公开发表的文稿),学历为法律类专业可不提供;
(4)大一寸证件相片2张。
(二)资格审查
根据职位资格条件和要求,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情况通过邮件或电话向报考者本人反馈审查结果。
(三)组织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对象: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
3.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
4.其他事项: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四)体检与考察
按选调岗位,根据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工作由选调单位主管部门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实施。对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以及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选调的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选调的,不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选调
1.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公示: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东源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2.拟选调人员公示:根据成绩、体检、考察的结果,在东源县人民政府网公布,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的同时将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无特殊原因,由选调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办选调用手续。
五、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公开选调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的,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面试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选调工作时间调整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作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东源县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报考者应持“粤康码”等健康码绿码并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考试;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者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考者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参加。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笔试。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选调不指定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
(二)凡弄虚作假的,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附件:1.东源县政法事务中心2021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信息表
中共东源县委政法委员会
2021年6月24日
文章来源:http://www.gddongyuan.gov.cn/dyzw/ggtz/content/post_4434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