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涌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村(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大涌镇人民政府现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村(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残疾人事业,具有为残疾人服务的奉献精神。
2.具有本市户籍,持有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残疾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8级)的残疾军人5名;
3.精神或智力残疾人的直系亲属1名(本条款中的直系亲属指与精神或智力残疾人在同一家庭生活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兄弟姐妹)。
4.男性在18至60周岁,女性在18至55周岁,具备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基础、组织协调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能够独立履行岗位职责。
5.具有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优先聘用
(1)应届毕业的残疾人大学生。
(2)长期从事残疾人专职委员工作且有一定工作经验的,或从事过与残疾人服务相关工作的。
(3)具有残疾人康复、教育等相关专业知识或技能的。
(4)有社会工作者证书的。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应聘人员需主动出示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接受体温检测,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如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不得进入报名和考试现场。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1年7月5日-7月7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
3.报名地点:中山市大涌镇政务服务大厅二楼公共服务办公室(地址:大涌镇励志路1号原大涌镇行政服务中心)。
4.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1)《大涌镇招考机关及下属部门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请自行下载附件填写,或到报名现场填写);(2)本人有效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及第二代身份证、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是智力或精神残疾人亲属出具户口本或者出生证等关系证明;(3)学历、学位证书(2021年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专业资格证、驾驶证等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大一寸彩色相片2张。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持以上资料到指定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同时进行资格初审。
三、考试
本次招考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即向社会公布招考岗位及所需资格条件,由报考者自愿报考,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择优聘用。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满分100分,按成绩50%计入总成绩,试题主要测试相关职位要求的专业和综合知识,不指定考试用书。笔试结束后,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大涌镇政府网站公布(网址为: http://www.zs.gov.cn/dcz/index.action,下同)。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笔试时间:2021年7月15日(星期三)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大涌镇人民政府
考试具体安排和要求将以手机短信方式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2.面试:面试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对象,达不到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以答辩和电脑实操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按50%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本次考试录用成绩设最低合格分数线,每个环节的最低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低于60分者则不能入围,总成绩(总成绩=笔试×50%+面试×50%)不低于60分者,按总成绩高低顺序,以聘用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可依次替补人选)。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个人自理)按大涌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入职体检有关项目进行。
考察期间,考生需提供未违反计生证明和无犯罪记录证明。
五、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通过大涌镇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递补聘用
体检中出现不合格或出现体检对象放弃的,应依次递补体检人选。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依次递补考察人选。公示中发现有影响聘用问题的,可依次递补。
七、咨询事项
本公告由大涌镇公共服务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人及电话:黄小姐,0760-87725325。
文章来源:http://www.zs.gov.cn/zsdcz/gkmlpt/content/1/1961/post_1961581.html#2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