琶洲街道公开招聘雇员的公告
为做好街道各项服务管理工作,我街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范围
(一)招聘人数与岗位
招聘雇员23名,主要从事街道相关辅助等工作,具体岗位如下:
岗位名称 | 岗位职责 | 招聘人数 | 专业要求 |
工作人员 | 从事街道管理辅助相关工作 | 14 | 无 |
统计员 | 从事统计相关工作 | 9 | 统计学、会计学、审计学、经济学、经济统计学、计算机、金融学、金融管理与实务、财务管理 |
(二)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年龄40周岁以下(1980年7月14日以后出生);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政治思想良好,组织纪律观念强,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和违纪记录,没有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行为;
(4)有一定的语言表达、文字书写、有比较熟练的计算机操作能力;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6)热爱基层工作,热心为群众服务,办事公道,有事业心和责任感,服从组织安排。
(7)报考统计员岗位者,如具有经济普查、人口普查、农业普查等相关统计工作经历的人员可适当放宽专业要求,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5年7月14日以后出生)。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有参加“法轮功”或其他邪教组织经历的;
4、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14日至7月16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4:00-17:00时。
2、报名地点:琶洲街道办事处5楼501室(海珠区新港东路86号),联系电话:020-89115214。
3、报名要求: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复印件及本人页)、学历(位)证书等有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用A4纸复印),填写《琶洲街道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并提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照1张。
4、资格审查:应聘者通过资格审查方可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所提交的材料必须与报名时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之处,取消考试资格。
(二)笔试、面试
1、笔试形式: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的知识和技能,不提供或推荐任何考试参考用书。
2、面试形式: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设定比例,可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分数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检。
3、考试成绩按笔试与面试4:6的比例计算总得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4、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地点:琶洲街道办事处。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视报名人数合理有序组织考试。
(三)体检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在广州市内三甲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应聘者,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本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
(四)考察与聘用
主要考察拟招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计划生育等情况。经考察,发现报考人员有违法违纪、违反国家政策、违背社会公德等情况的不予聘用。组织考察和体检不合格者,可依次递补。按照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aizhu.gov.cn)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对于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选,按照雇员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防疫要求
1.严格控制现场人员密度。设置合理的人员出入路线,并设置分流区域,分流区域应按照人均间隔1米以上的标准设置。当要求进场人员大于限定人数时,应及时疏散,确保符合要求。
2.强化室内通风。应使场所室内空气流通,首选自然通风,尽可能打开门窗通风换气。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严格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夏季空调运行管理与使用指引(修改版)》执行。
3.实行“亮码”通行。入口处设置一米线和疫情防控监测点,进入人员均需出示“粤康码”“穗康码”,或使用“穗康”小程序扫码,同时登记身份证号和联系方式,待工作人员查验后进行测温,符合体温要求(37.2℃及以下)的予以通行。无健康码或健康码为黄色或红色者,不能进入;监测点设立疑似症状应急报告电话,当进场人员出现发热(37.3℃及以上)、干咳等可疑症状时,按照规定的应急处置措施处理。
4.全程正确佩戴口罩。工作人员应监督提醒所有在场人员全程正确佩戴口罩,减少面对面交流,需要交流时保持至少1米以上社交间距,并在招聘流程完成后及时离场。
四、岗位和待遇
待遇标准按区、街编外人员管理有关文件执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附件:琶洲街道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琶洲街道办事处
2021年7月13日
文章来源:http://www.haizhu.gov.cn/hzdt/tzgg/zpxx/content/post_73759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