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市卫健委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结果及考试工作公告
现将喀什市卫健委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结果及考试工作安排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结果
1.详见附件:《喀什市2021年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人员花名册》,考生到达面试考场后抽签决定具体面试考场及面试次序。
2.资格审查未通过人员如有疑问,请拨打喀什市卫健委人事科咨询电话:0998-2839028
二、考试地点
地点:喀什市第一中学(喀什市色满路302号)。
三、考试时间
1.临床类:2021年7月16日上午北京时间10:00;
2.护理类:2021年7月17日上午北京时间10:00;
3.医学检验类:2021年7月18日上午北京10:00;
4.其他专业:2021年7月18日下午北京时间16:30;
5.因财务类报名人员较多,增加笔试环节,考试时间:2021年7月16日上午北京时间10:00,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详细考试时间见附件:《喀什市2021年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人员花名册》
四、面试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在规定面试时间开始前半小时到达指定地
点,务必携带身份证原件或临时身份证原件。
2.面试时,考生不得向面试考官报告自己、家庭人员的姓名及本人的考号等个人信息,否则作违纪处理。
3.入场时,主动出示七日内核酸检测报告或七日内和易行绿码,并经现场体温测量,两者均在正常范围内方可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入场,视为弃考。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者,无论何种原因,视为弃考,不给予补考机会。入场时请勿携带与考试无关的用品。入场后,考生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违者按照违纪处理。
4.考试过程中,考生应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考生在考试当天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并服从考务人员安排。请考生自觉做到诚实守信,凡违反《传染病防治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等法律法规和相关防范措施,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居史和疫情接触史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考生,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附件:喀什市2021年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人员花名册.xls
喀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7月13日
来源:http://www.xjks.gov.cn/2021/07/13/gxzp/75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