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广东省清远市佛冈县第二次公开招聘高学历人才资格审核和做好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
各考生:
根据《关于2021年广东省清远市佛冈县第二次公开招聘高学历人才公告》,为做好公开招聘组织工作,现将资格审核、面试日程、疫情防控要求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核、面试等相关安排
内容 | 时间 | 地点 | 参加人员 | 注意事项 |
现场资格审核 | 7月31日9:00-12:00 | 佛冈县青少年宫 | 101-105岗位、202、203、204岗位报考人员 | 1.提供相关材料;2.现场领取准考证;3.12:00前未能到达现场,视为放弃。 |
7月31日9:00-16:00 | 佛冈县青少年宫 | 201岗位报考人员 | 1.提供相关材料;2.现场领取准考证;3.16:00前未能到达现场,视为放弃。 | |
面试初试 | 7月31日 | 佛冈县青少年宫 | 资格审核通过人员 | |
面试复试 | 8月1日 | 佛冈县青少年宫 | 通过初试,按招聘岗位1:5的比例确定复试人选。若不足比例的,则按实际人数确定复试人选。 | 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入场;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视为放弃。 |
体检 | 8月2日 | 另行通知 | 入围体检人员 |
二、疫情防控要求
(一)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我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
(二)进入考场须进行体温测量,出示“健康码”绿码及行程卡,否则不得进入考场。请参加资格审核人员在资格审核14天前及时申领“粤康码”,每日如实进行健康申报,并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
(三)下列人员不能参加资格审核和面试:1.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2.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期及医学观察期内的人员;3.体温≥37.3℃者;4.资格审核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境外(含港台)旅居史人员。
三、其他事项不变,详见《关于2021年广东省清远市佛冈县第二次公开招聘高学历人才公告》。
咨询电话:0763-4292111
中共佛冈县委组织部
佛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15日
文章来源:http://www.fogang.gov.cn/fgzx/gggs/gg/content/post_14151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