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中街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兜底安置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函〔2021〕216号)文件精神,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实现就业需要,江南中街道环监所现向社会公开招聘兜底安置类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4名(垃圾分类守桶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责任心强,无违法犯罪记录,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行为。
(二)法定劳动年龄内(即16周岁以上,男性60周岁以下,女性50周岁以下),遵纪守法,身体健康,能遵守用人单位管理制度及服从工作安排。
(三)就业困难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员。
(四)具有垃圾分类等工作经验优先录取。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从2021年7月21日至25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至18:00时止。
2、报名地点:江南中街道环监所(海珠区江南西路青葵大街22号101房)。
3、报名要求: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建档立卡或困难人员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退回)。填写《海珠区江南中街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并提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照1张。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
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可进入面试。
(四)面试
1、由本街道组成公益性岗位小组,对参加面试人员的综合知识和能力水平进行考评。
2、面试时间:电话通知。
3、面试地点:电话通知。
(五)体检
按照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
(六)考察
1、主要考察拟招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三、待遇和管理
招聘的人员由环监所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环监所按政策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社保、医保及住房公积金等。录用者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正式录用资格。工资按《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兜底安置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函〔2021〕216号)工资标准,具体待遇面谈。
附件:广州市海珠区江南中街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广州市海珠区江南中街道市容环境卫生监督检查所
2021年7月16日
附件:
附件:广州市海珠区江南中街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文章来源:http://www.haizhu.gov.cn/hzdt/tzgg/zpxx/content/post_73844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