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公办幼儿园面向全国招聘园长、副园长综合考核相关事项公告
我局于2021年6月11日发布公办幼儿园园长、副园长招聘公告,7月8日截止报名。经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按照报名情况、基本条件、查阅材料等情况,确定了进入综合考核的人员名单。为做好招聘综合考核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时间
2021年7月20日(星期二)—7月22日(星期四)。
二、考核方式
综合考核包括两部分:现场资格审查+面谈、综合测试+面试。
(一)现场资格审查+面谈
1.时间:7月20日(星期二),签到时间详见附件1、附件2。
2.地点:龙岗区人力资源服务大厦(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清林路209号);园长在7楼704室签到,副园长在7楼703室签到。
3.区教育局通知进入现场资格审查+面谈的人员,于7月20日(星期二)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开展现场资格审查+面谈(具体请查看附件1、附件2)。
4.现场资格审查时,相关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请按公告要求携带以下材料,材料请用A4纸复印,并按顺序排序:
(1)报名表(招聘公告附件1);
(2)身份证、户口本;
(3)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
(4)园长资格证、教师资格证及验证截图、健康证;
(5)工作经历材料(合同、社保、工资单、聘用证书等证明材料,至少提供其中2类材料互相印证,以“区级及以上幼儿园园长或副园长工作经验”条件报考的需提供幼儿园级别证明材料);
(6)获奖证书、个人业绩报告等有关资历证明材料;
(7)承诺书(子女数必填,手写签名+指模);
(8)证明:报考人员为龙岗区幼儿园在职教职工的,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参加本次招聘的证明(单位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招聘公告附件3)。
5.现场资格审查+面谈必须本人参加。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面谈的人员,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审查不通过的,不能进入综合测试+面试环节。
6.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如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验证报告因客观原因暂无法提供的,最迟应在考察结束前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7.资格审查通过的,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审查不通过的,不能进入综合测试+面试环节。现场资格审查是在材料初审基础上对报名人员提供材料的进一步审查,不代表最终审查结果。具体以最终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审查结果为准。
(二)综合测试+面试
1.时间:7月22日(星期四)。
2.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3.面试考生凭面试通知书于7月22日(星期四)指定时间至指定地点候考、面试、综合测试。
4.面试当天实行全封闭无通讯管理,请参加面试的考生提前做好各项安排。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面试。同时,请面试人员携带手机(有流量能上网)参加综合测试。
5.面试成绩设置合格线为70分,合格线以上人员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三、防疫注意事项
(一)考生进入考核现场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健康码、绿色行程卡、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配合检测体温。健康码、绿色行程卡无异常,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核现场。
考前14天内出现过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可疑症状、有境外或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健康信息码异常的考生,进入考场当天还须提供考前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未能提供相关证明的,不得进入考场。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1.诊断为疑似/确诊新冠肺炎病例的考生;2.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的考生;3.正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治疗、集中隔离观察期的考生;4.确定为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的考生;5.面试当天健康码异常或体温≥37.3℃的考生。
(三)考生应准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环节或考官要求以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四)考生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或隐瞒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取消考试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根据深圳市和考点当地当时疫情防控有关政策要求,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有权适时对疫情防控措施、考点设置、程序内容等事项进行调整。
四、有关说明
报名园长的,综合考核合格但未能入围体检的人员,进入龙岗区公办幼儿园园长/副园长储备库,待有园长/副园长空缺时优先录取。
龙岗区教育局
2021年7月16日
相关附件:
1.龙岗区2021年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园长进入现场资格审查+面谈人员名单.xlsx
2.龙岗区2021年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副园长进入现场资格审查+面谈人员名单.xlsx
文章来源:http://www.lg.gov.cn/xxgk/zwgk/rsxx/ryzp/content/post_898672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