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窝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专职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禁毒工作需要,老窝镇人民政府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专职工作人员1人,现将具体事宜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综治办(禁毒专干)。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泸水市户籍,遵纪守法,政治思想表现好,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热爱本职工作;
2.年龄在20周岁至40周岁之间;男性身高1.60米以上,女性身高1.53 米以上。
3.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士官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员可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4.具有一定的写作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熟悉电脑操作。
5.自愿从事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具有吃苦耐劳精神,服从工作安排和管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具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患有癫痫等间歇性疾病,不宜从事社区帮教工作的。
4.其他不符合聘用的情形。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29日—2021年7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老窝镇综治办。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本人到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近期蓝底2寸彩色照片2张、《泸水市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专职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到老窝镇综治办现场报名。
(二)面试
由老窝镇自行组织。
(三)资格审查
面试结束后,老窝镇将拟聘用人员名单上报市禁毒办,由市禁毒办会同市公安局按照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等再次进行资格审查。
(四)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因出现问题或应聘者放弃而出现岗位空缺的,依次递补一次,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
(五)岗前培训
由市禁毒办对拟聘用人员开展岗前培训,培训考核合格者方能确定为聘用人员 。
四、聘用及工作待遇
(一)公示期满、岗前培训合格后,对符合聘用条件的应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由市禁毒办与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专职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工作期间补助待遇由省、州、市三级财政负担,每月生活补助2500元。
(二)合同期内,如有违法违纪行为或经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中止劳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咨询电话∶3866001 (老窝镇综治办)
来源:https://www.ynls.gov.cn/xxgk/015281861/info/2021-169254.html